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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专利权,怎样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怎样申请专利权,怎样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怎样申请专利权



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专利的知识产权的一项制度。

一项发明创造并不能自动得到专利保护,专利局也不能主动授予专利权,必须由有权提出专利申请的人,按照规定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专利局接受申请后,经法定程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才授予专利权。

那么, 怎样申请专利权呢? 小编告诉你。

怎样申请专利权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

2、专利申请文件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写。

由于申请专利事务是一项繁杂的法律事务,一般人不容易完成这项任务,申请人可以委托具有专利资格的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和办理有关申请事务。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人申请专利和办理申请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并按有关专利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代理服务费。

3、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时,可以直接面交专利局,也可以挂号邮寄专利局,还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人办理。

4、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按照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还可以通过代理机构转缴。

5、专利局收到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后,即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并注明其专利的申请日、申请号及其他事项。



怎样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

其它各种费用不能减缓。

那么,怎样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呢? 小编整理相关资料为你解答。

怎样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的,申请被批准后可以一并减缓上述五种费用。

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它四种费用。

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

请求减缓的,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制订的费用减缓请求书。

个人应填明年收入,多个申请人时填明每个人的收入,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要求提供证明。

单位请求减缓的,应当写明理由(企业还应写明盈亏情况)并附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审批。

个人申请最多批准减缓 85%,两个人以上或单位申请最多批准减缓70%。

提出减缓请求的,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数额缴费(个人缴15%,单位或两个人以上的缴30%),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同意的,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专利局规定的期限,被缴不足部分。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效益或有其它收入后,应当补缴减缓的费用。

专利费用收取程序 (一)接收专利费用的方式 代办处可接收银行、邮局汇寄,或到代办处面交的专利费用。

(二)专利缴费日期的确定 专利缴费日应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银行汇款缴费时,银行汇单中缺少必要缴费信息(申请号及费用种类),以代办处收到正确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

通过邮局汇款缴费时,邮局汇单中未写明申请号(含申请号错误或申请号不完整)的专利汇款,代办处可直接办理退款,退款后不保留原汇款日。

若汇款人在退单上补填信息后再次寄送代办处时,应以汇单第二次寄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

(三)专利收费记帐 代办处的专利收费,应使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供的计算机收费系统记帐(以下称收费系统)。

每日应建立面交、邮局、银行记帐卷;工作需要时,可建立更正卷、转帐卷、月末特殊凭证卷。

系统在使用中应严格遵守“专利收费系统操作手册”或相关说明的规定。

代办处应将面交专利费用当日记帐;银行、邮局汇寄的专利费用,缴费信息完整的应当日记帐,原则不超过次日(节假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面交专利费用时,应请缴费人当面核实记帐数据。

发现数据错误,应立即修改计算机中的相关数据,并重新打印收据,含有错误信息的收据应由代办处收回作废。

当日面交收费结束后,应输出面交数据复核单,依据缴费凭证检验复核单中的数据及收据号。

发现数据错误,应立即修改计算机中的相关数据。

修改后,由复核人员(不得是数据采集的同一人员)通过复核数据。

必要时,应通知缴费人更换收据。

银行或邮局汇款记帐后,应每日按卷号输出数据复核单,依据缴费凭证检验复核单中的数据。

发现数据错误,应立即修改计算机中的相关数据,修改后方可通过复核数据并批式打印收费收据。

打印后需更改收据号时,可利用特殊凭证维护功能或相关说明修改收据号。

(四)专利收费收据的处理 收据第一联(棕色)在记帐后,应按序排列,寄送收费处。



怎样计算专利侵权赔偿数额



当别人侵犯我们的专利权利时,我们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

那么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是怎样计算的呢? 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专利法》第65条规定了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计算方法,该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 依据上述条款,规定了四种计算方法(一般按顺序确定): (一)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此方法的计算公式为:专利权人因侵权产生的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

(二)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此方法的一般计算公式为:侵权产品销售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

(三)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至于“几倍”专利法没有规定,根据最高院审理专利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法释2001第21号)的规定,确定为1至3倍。

(四)法定数额赔偿。

专利法规定了上限为100万元,下限为1万元的法定赔偿范围。

利用上述前三种方法计算专利侵权赔偿数额时,一般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一般包括调查取证费用、聘请律师费用等。

就上述四种计算方法,就笔者代理的专利保护案件中(也是司法实践中专利权人维权普遍采用的),采用最多的是第四种方法,即法定赔偿计算。

就其原因,如果采用第一种方法计算,证据收集需要大量的精力,而且专利权人的销售量减少的总数,存在诸多不确定的因数,只有因侵权产生的销售量减少的总数才是确定该计算方法的依据,所以,适用该方法计算费时、费力;第二种方法,侵权产品销售总数的确定在实践中根本无法取证,侵权人销售范围之广,此方法在实务中几乎行不通。

与此而来,就产生了一问题,法官在采用法定赔偿确定具体数额时的依据是什么?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法官的根据为: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确定。

这一根据,法官自由裁量权非常之大,笔者已代理多起专利侵权案件,到现在也没有琢磨到法官心中的尺度。

有的发明专利侵权赔偿6万,但有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赔偿8万,依据何在?也许只有审判人员自己知道。

所以,只建议当事人在采用此种方法计算赔偿数额时,应当尽量多收集一些侵权人侵权手段、方式、持续时间等证据,以求法官在确定赔偿时多一些赔偿数额。



怎样申请专利权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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