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可质押吗,专利权对象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可质押吗,专利权对象
专利权可质押吗
一、质押权的概念质押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质押权的设立作为一种担保物权,质押权的设立必须符合以下要件: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
《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关系除可单独签订质押合同外,也可以由主合同的质押条款体现。
2、质物必须是可转让和可扣留的动产。
3、质物交付质押权人占有。
《担保法》的64条第2款规定:“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押权人占有时生效。
”此为质押权成立的最重要的要件。
质押合同属实践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并不必然成立、生效,只有在动产质押权的标的物即质物交付时才成立、生效。
三、不同的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一)动产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押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押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押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出质人与质押权人订立动产质押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保物权的效力,出质人只有实际移转质物交付到质押权人占有时,质押权才发生效力。
出质人代替质押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权不成立。
质押权合同中对出质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在质押权合同生效前质押权人已经占有质押财产的,质押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
(二)权利质押权的生效及范围从多数国家法律规定看,权利质押权作为物权行为,在设立时除需要当事人之间合意外,还需要质物的交付或登记为生效的条件。
质物的移转占有包括三种方式:现实占有、简易交付与返还请求权让与。
我国《担保法》第 79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债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我国《物权法》第 224 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质押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押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押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专利权对象
专利权的内容: (一)独占权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 独占权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制造权。
指专利权人拥有自己生产制造专利文件中记载的专利产品的权利; 2、使用权。
使用权包括对专利产品的使用权和专利方法的使用权。
非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其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 3、许诺销售权。
许诺销售是指销售前的推销或促销行为,包括通过广告、订单、发布消息等手段表示销售专利产品的行。
我国在《专利法》第二次修改时才设立了这一权利,第三次修改时则将许诺销售权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扩展到外观设计专利。
4、销售权。
指销售专利产品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销售权也有一定的限制,不管是专利权人自己销售,还是许可他人销售,其第一次销售行为受法律保护,但产品首次售出后,则销售权用尽。
5、进口权。
指为生产经营目的将专利产品或由专利方法直接生产的产品由一国境外输入该国境内的权利。
(二)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
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最新合同法全文。
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三)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
转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和专利权的转让。
转让有两种形式,一是合同转让,一是继承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由国知局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四)标示权
专利权属于谁
一、 专利权一般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创造者,即专利的申请人;但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申请专利;另外如果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被转让的,就属于受让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
浏览全文 二、 问:我是一名工程师在一家公司工作期间和他人以科研组的名义与公司签定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完成了一系列的新产品开发工作。
合同中没有写明成果归属,有其他问题双方协商的条款。
可是公司老板没与我们协商,以自己是发明人的名义申报专利并把我们科研组的成员辞退,(没有劳动合同)。
我们该怎么办?答:根据《合同法》第339条、第340条、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完成。。。
浏览全文 三、 作品一旦完成,版权自然产生。
那么版权产生后归谁呢?一部作品的诞生,一定是有人为之付出了心血的,谁付出了谁收获,版权原则上首先属于作者。
作者就是直接参与创作作品的人。
作者作为作品的创造者付出了劳动,使作品具有了价值,他的劳动就应当受到保护,这也是最早的版权保护的由来,也是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我国的著作权法规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就是作者。
版权是。。。
浏览全文 四、 一、所有的专利权都可以转让吗我国《专利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由国知局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浏览全文 五、 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原子核变换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疾病的诊断方法、疾病的治疗方法、科学发现等。
但前述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申请专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
浏览全文 六、 专利权应向专利局申请。
可以申请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但如果申请人申请的发明创造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专利局不授予专利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
浏览全文 七、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区别在登记机关不同,著作权的登记机关是著作权行政部门,专利权的登记机关是专利局;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
浏览全文
专利权可质押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权对象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