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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内容涉及“五大板块”,专利申请费的缴纳方式与减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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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内容涉及“五大板块”



我国专利法修改这次专利法修改征求意见稿中主要的修改建议包括“五大板块”。

第一块是关于专利权的归属、转让和共有。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修改征求意见稿中重新界定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界线,对专利权共有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界定,并对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进行了规范。

第二块是关于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标准。

在这之中,对“现有技术”概念作出定义,并增加了关于遗传资源保护等问题。

在第三块关于外观设计保护制度中,修改征求意见稿主要提出了修改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增加不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申请主题、允许关联外观设计合案申请、规定简要说明为必须提交的外观设计申请文件、增加外观设计检索报告制度、明确外观设计侵权判断规则等6个方面的修改建议。

在第四块关于强制许可制度中,修改征求意见稿增加了“无正当理由未实施专利或者实施不充分” 作为请求强制许可的理由;建议规定在流行病的出现、蔓延导致公共健康危机等国家紧急状态下可以启动强制许可程序;建议规定,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新规则,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颁发专利强制许可,授权中国制药企业制造有关专利药品,并将其出口到有关发展中国家。

在第五块关于专利权的保护中,修改征求意见稿建议进一步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在专利权的侵权判断标准中,增加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断的等同原则、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断规则、禁止反悔原则和现有技术抗辩等规定。

在关于专利权效力的例外中,修改征求意见稿建议增加明确允许平行进口,对先用权的权利内容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限定专为科学研究、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侵权例外,引入涉及药品和医疗设备的例外等内容。

此外,在关于诉讼时效问题中,修改征求意见稿还建议对于连续侵权行为的诉讼时效作出规定,对专利权人懈怠行使其权利的行为进行规制等。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方式与减缓是如何规定的



向国知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实施细则对此又作了具体规定,现就申请费说明如下: 1、缴纳申请费的方式 申请费以及其它费用都可以直接向专*局或专*局代办处面交,也可以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付。

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付的,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或信汇单第四联后面粘贴缴款单,在其中写明专利申请号,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费用名称(申请费)以及发明创造名称。

银行使用电子联汇的(卫星传输)应当要求银行在费用用途栏目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的简称,例如:“申”表示申请费(费用名称简称表见附录)。

但这种要求银行要按照拍发电报专门收费的。

申请人无论使用何种方式缴费,缴费时未写明申请号及费用名称的,或者写错的,均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2、缴纳申请费的时间 向专*局或者专*局代办处面交申请文件的,可以在接到受理通知书以后,当场缴纳申请费。

向专*局邮寄申请文件的,应当在收到专*局的受理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

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专*局的受理通知书一般在申请人寄出申请文件后一个月内可以寄送申请人,所以一般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缴纳申请费。

3、缴纳日期的确定 向专*局面交申请费或其它费用的,面交日即为缴费日。

向专*局汇付费用的,若汇付方式符合上述1的规定的,以银行或邮局的汇出日为缴费日。

但是,自汇出日至专*局收到日超过15天的,除邮局、银行出具证明、提供证据的以外以专*局收到日为缴费日。

4、申请费的数额 发明专利申请费除基本申请费以外还包括文件公布印刷费40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需缴纳公布印刷费。

专利申请说明书包括附图在内超过30页的,从第31页起应缴纳附加费每页15元,超过300页的从第301页起每页缴纳附加费30元。

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的权利要求超过10项的,从第11项起应缴纳附加费每项20元。

说明书附加费和权利要求附加费也是申请费的一部分。

5、缴费差错的改正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各种专利费用的,在收到我局开出的收费发票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票上开列的专利申请号、费用名称、金额和汇出日期。

发现有差错的,应当在7天内向专*局陈述意见,说明出错原因和正确的数据。

陈述意见时应当使用专*局制定的统一表格(意见陈述书)。

若差错责任在申请人的,以提出意见陈述书的日期为缴费日,责任在专*局的(申请人应提供证据)以原费用汇出日为缴费日。

向专*局面交费用的,应当在专*局开出发票后核对发票上开列的全部项目,发现有误的,应要求专*局当场改正,认为没有错误的应当在发票缴费人栏目签字。

6、未缴纳或缴足申请费的后果 申请人从申请日起两个月之内未缴纳或缴足申请费(包括文件印刷费,说明书及权利要求附加费)的,其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申请人虽然缴纳了申请费,但手续不当,(例如,缴费单上所列项目不全或有差错,或者没有附缴费单)造成所缴款项挂帐或者退款的,均视为未缴费。

专*局将按未缴申请费处理。

7、申请费其它费用的减缓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三年内的年费。

其它各种费用不能减缓。

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缓的,被批准以后可以一并减缓上述五种费用。

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到期的其它四种费用。

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两个月以前提出。

请求减缓的,应当提交专*局制订的统一表格的费用减缓请求书。

个人应填明年收入,多个申请人时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必要时专*局可以要求提供证明。

单位请求减缓的,应当写明理由(企业还应写明盈亏情况)并附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局审批。

个人申请最多批准减缓80%,二个人以上或单位申请最多审批减缓60%。

提出减缓请求的,可以先按已批准减缓缴费(个人缴20%,单位或两个人的缴40%),专*局不同意的,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原期限,补缴不足部分。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效益或有其他收往返一,应当补缴减缓的费用。

8、退款 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缴专利费用的,在缴费之日起一年内向专*局提出的,经专*局核实后应当退款。

超过一年以后提出的,一般不再予以退款。



专利纠纷应该如何避免



专利纠纷应该如何避免 1。建立预警机制,防范于未然 第一、在产品开发期,进行专利检索。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为了避免诉讼风险,企业应当在产品的开发期就进行专利检索,以了解本行业及所开发产品的专利情况,避免在研发期间就落入侵犯他人专利的不利境地,同时也可节约产品开发时间和开发成本。

第二、通过专利回避设计,避免侵权。

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如果发现所研发的产品与他人专利有交叉之处,有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则可通过研究国际贸易规则、国内外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以及他人专利的请求书和说明书,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改良,以避免侵权,这通常叫“专利回避设计”。

如几年前,江苏常州一电动工具公司被**博世公司控告侵犯其产品的外观设计,我国这家公司组织专业人士研究欧盟及德国的相关法律及该公司的专利权,最后发现只要把产品的操作按钮从多个变为一个后,产品的结构和形状就改变了,从而规避侵权。

第三、建立建立预警机制,做到“未雨绸缪”。

建立预警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力求在短时间内做出应对方案。

一般来说,跨国公司一般会在前期进行大量的调研活动,在广播、报纸上进行,试探对方的反应,而后采取谈判、发律师函等方式,最后才是诉讼。

企业面临专利诉讼问题,有两个原因:一是我们的发展已经影响到了竞争对手的生存空间(例如,SigmaTel占据了全球70%以上的MP3播放器芯片市场,客户包括创新、三星、戴-尔、索-尼、东-芝、Gateway、富*通等,但是SigmaTe在中国的市场不甚理想,其中**炬力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就达45%以上);二是我们已经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

这是先兆问题。

2。寻求和解,力求双赢

专利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内容涉及“五大板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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