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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专利权恢复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专利权恢复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一、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1、未在合理长时间取得使用权的强制许可 在这一类型下,应当具备的条件是:第一,请求人必须是具备实施条件,也就是具备生产、制造、销售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基本条件;第二,请求人必须曾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就实施其专利进行过协商,合理的条件主要是关于使用费的支付、技术服务等双方需履行的基本义务;第三,请求人没有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2、为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需要给予的强制许可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知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是基于专利间的依赖关系授予的,即“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为了促进先进专利技术的实施,有必要授予后专利权人实施前专利技术的强制许可证。

同时,也应授予前专利权人实施后专利技术的强制许可证。

二、专利强制许可的前提条件 1、必须是为了不使专利妨碍第三方的合法利益而进行的限制; 2、这种限制不能与专利的正常使用冲突(包括不能损害专利“被许可使用人”的利益); 3、这种限制不能够不合理地损害专利权人的利益。

对于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虽然可以在不经过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就实施他人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但是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还是应该支付专利权人相应的专利使用费。

不过要注意,专利实施强制许可不包括外观设计,仅仅只涉及到发明创造和实用新型专利。

关于专利的推广运用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如何进行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专利权恢复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专利权恢复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人请求恢复专利权的,需要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专利证明等的文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知局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知局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知局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知局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知局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专利权无效宣告不会产生什么效力?



一、专利权无效宣告不会产生什么效力? 专利权无效宣告不会产生导致之前从事跟专利权有关的行为无效。

专利权利也并非是一层不变的。

我国法律对专利权有着相当明确的规定以及保护,不论是何人,只要具备充分的、正当的权利或者理由均可以重新对某一已经拿到专利权人员的事件进行申述,由专利委员会处理并且核对结果,而且专利委员会可以直接判决专利权是否申述成功,宣告专利是否有效。

专利无效的宣告需要走一定的流程,这也是我国法律明确对专利权所规定的既定内容,任何人均不可违背,专利无效宣告具备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

其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既定、存在的某一专利而言,通过专利无效宣告这一程序和组织对专利权进行重新核审判定,是为了保护专利权而存在的一种行政类别的国家程序。

并且专利权的所属结果如何并不会对专利造成任何影响,也不会因为某一专利无法判断而取消这一项专利。

简单而言,专利权最终归属权以及专利是否应该成立这两者是相互独立、独立存在的,在法律上,两者只是一种对应关系,并不是一种因果关系。

但凡不接受或者质疑专利委员会决定的,均可以提供证据或者理由,在收到通知结果之后的三个月之间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地的人民法院应该按照法律流程对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以及相关组织人员进行重新审定,并要求当事人按照第三方身份参加诉讼。

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无效的专利宣告对当事人不予以责任追究,可判定为自始至终不存在。

宣判之前的专利纠纷或者侵权行为也不会影响当事人的任何权益,但若是造成某一方的利益损失,则应该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赔偿和弥补。

此外,被宣告专利无效的当事人,在宣告结果之后,将不会再对这项专利享有所有权,该原专利权将不复存在,若是今后仍然使用该专利权,则按照侵权行为处理。

另外,在宣判结果之前,若是原专利人对自己手中的专利使用并转让,那么其得到的专利收益应该给予新的专利所属人员,否则将违背公平原则、平衡机制。

原专利人或者原专利转让人员应该返还一部分或者全部的专利转让费以及专利使用费给重新判定的专利所有权人员。

我们国家所规定的专利权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毕竟是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劳动成果。

但是如果专利权并不符合法律保护的条件,将会被商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

从此之后将不会享有专利权相关的利益。

专利权强制许可期限 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强制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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