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买卖专利,怎么做专利无效答辩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怎么买卖专利,怎么做专利无效答辩
怎么买卖专利
买卖专利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主要是有五个步骤。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
首先,我们需要找到专利买卖双方,寻求一条专利转让的途径。
当然,我们必须要找到一条合法有效,靠谱的途径,切不可以听信某些违法违规机构的谣言。
第二步就是需要专利买卖双方签订合同。
这也是专利买卖最关键最重要的一步,只有签订好合同,才能够有效地避免以后的纠纷。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协商好,切磋好,恰谈好一些有关专利的问题。
只有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之后,才能够签定合同,也才能够开展之后的工作。
双方必须将自己的意愿表达清楚,以诚信诚实的原则为主,将自己的利益以文字的形式明确写明于合同之中。
第三步,当双方洽谈完之后,就要准备一些相关的资料准备好,填写转让专利的合同。
在填写转让专利合同的过程中,应该要严格的按照规定来填写,这样才能够减少审核的时间,加快专利转让的速度。
光是合同转让的双方签订完合同还不算数,还需要将这个文件递交给专利局。
因为只有专利局才有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才具有法律效益。
专利买卖双方需要委托专门的机构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
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
最后的步骤就是等待专利转让结果出来。
如果专利局审核通过了的话,也就相当于专利买卖已经成功了。
这个过程大概会持续两到六个月。
一旦通知下来,就会发放转让合格的通知书。
这个时候专利就从一个人手里,到了另一个人手里。
至于专利买卖的价格是多少,还需要由合同双方自行商定。
原来的专利权人应当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切不可随意虚假报价,一味地哄抬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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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专利无效答辩
如何做专利无效答辩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管理部门受理专利无效的请求后,会向专利权人发送专利无效请求书和相关证据,让专利权人陈述意见。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八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
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答复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转送文件通知书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通知书;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第六十九条 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
怎么判定侵犯外观设计专利?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 在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
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二、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
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
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
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第3点的比较。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
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问题 结合笔者几年来代理专利纠纷案件的经验,笔者认为,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首先,要根据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专利登记薄、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对专利权的主体予以确认,看看原告是否为合格的专利权人。
2、其次,要对专利权的有效性予以确认,确认该专利权是否仍然处于专利权有效期内,受法律的保护。
3、然后,要根据专利授权时的公告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什么?被控涉嫌侵权的产品是否与外观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
怎么买卖专利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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