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申请版权?,在我国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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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申请版权?
1、 在哪里申请版权 版权申请在当地版权局。
申请时,申请人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和权利担保书,并提交作品原件和复印件,作品的主要特点和内容如下:一份一份。
作者个人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申请委托作品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著作权人和创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者创作人是单位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合作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为单位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合作创作合同、协议原件、复印件。
在我国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属于谁?
1、 根据我国专利法,职务发明创造属于谁 职务发明创造属于单位,是履行单位任务或者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本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修订)》第十二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的发明创造。
根据该条, (1)在自己的工作过程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执行本单位交办的任务以外的其他任务所作的发明创造;(三)辞职、退休、转岗后一年内所作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未向社会公开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技术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1。发明人、设计人在自己的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自己的工作范围,即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职责,属于日常工作职责范围,既不是指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是指个人的专业范围。
日常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这里的“单位”包括:员工的人事下属单位和临时工作单位(如从事工作的借调人员的借调单位、专业人员的聘用单位、,(等)“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是指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安排承担的短期或临时性任务。
单位为本职工作以外的特定目的安排特定人员参加研究开发任务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任务范围,并保存有关证据,为避免双方在发明创造完成后就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发生争议 3。与原工作或者单位交办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在辞职、退休、调动后一年内完成的。
需要注意的是,辞职、退休、转岗后的发明创造,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构成职务发明创造。
1) 发明创造必须在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辞职、退休或者调离原单位后一年内完成;2) 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原单位分配的工作或者任务,职务发明创造在我国专利法中十分常见。
对于职务发明的具体情况,当事人应当向知识产权部门申请办理,知识产权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认定。
符合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认定许可证可以签发 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所有权 如何认定非职务发明专利
在我国保护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什么?
一、在我国保护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什么? 1、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根据上述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仅保护针对产品形状、构造提出的技术方案。
2、一切方法,例如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同时,《审查指南》在第一部分第二章“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中规定: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3、但是,以现有技术中已知方法的名称限定产品的形状、构造的,例如,以焊接、铆接等已知方法名称限定各部件连接关系的,不属于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
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但是将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例如复合木地板、塑料杯、记忆合金制成的心脏导管支架等,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
4、根据以上规定,似乎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中并不排除方法或材料技术特征的出现,但是其出现的前提是,该方法特征或材料特征是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技术手段,不构成本专利的贡献性技术特征。
反过来说,当讨论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时,例如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虽然依审查指南的规定,应当考虑其技术方案中所有的技术特征,包括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但这些被考虑的“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必须被推定为是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的采用不对本专利的创造性提供实质性贡献,否则该专利就将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而应被宣告无效。
二、专利权侵权行为 1、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它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
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
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
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2、根据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直接侵权行为。
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利用专利方法获得的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其表现形式包括: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3、假冒专利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在哪里申请版权?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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