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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假冒专利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假冒专利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假冒专利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一、假冒专利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具体有四种情况: 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专利,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又假冒他人专利的; 4、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

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行为人假冒他人专利,具体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窃用专利方法,冒充他人专利产品的行为。

应当注意,这里的“专利”必须是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内的专利,超过专利保护期限的不受法律保护。

在本罪的入罪情形中,“造成恶劣影响的”主要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专利,不符合其他三种入罪情形,但其行为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严重损害专利权人的利益或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等。

至于什么情况属于“造成恶劣影响”,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单位构成假冒专利罪吗 假冒专利罪应该如何进行认定?

假冒专利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罪在我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这个罪名都是做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的,但是很多人对该司法解释的内容并不熟悉。

下面,乐知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假冒专利罪的司法解释,供大家阅读。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十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第十五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

第十六条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四十八条 拒绝、阻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假冒专利罪新规定有哪些



假冒专利罪是属于知识产权一类的犯罪,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其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后,很多人依然对其并不了解,也不知道新的规定有哪些。

针对这个问题,乐知小编在下文做了详细介绍,帮助大家了解假冒专利罪。

一、假冒专利罪最新规定有哪些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关于假冒专利罪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

假冒专利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假冒专利罪的认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1、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

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

2、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

3、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

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是前提,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是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从专利和注册商标是两个独立的行为。

因此对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按假冒专利罪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看了上面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对假冒专利罪有了一个了解了吧,如果假冒他人专利,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就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追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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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罪的认定与处罚

假冒专利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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