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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如何变更,专利权质押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如何变更,专利权质押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如何变更



一、变更手续 经质押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就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质押担保的范围等内容进行变更。

对上述内容进行变更的,当事人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七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

二、延期手续 申请延长质押期限的,当事人应当在原质押期限届满前持延期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延期手续。

三、注销手续 根据《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需要向专利局办理质押合同登记注销手续的情形有: (一)提前解除质押合同的; 当事人应当自解除质押合同的协议签字后七日内持解除协议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向中国专利局办理质押合同登记注销手续。

(二)专利权因无效、被撤销或其他原因丧失的;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持专利权丧失凭证和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向中国专利局办理质押合同登记注销手续。

(三)因主合同无效致使质押合同无效的; (四)质押期限届满的。

当事人应当持合同履行完毕凭证以及《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向中国专利局办理质押合同登记注销手续。

质押期限届满后15日内当事人不办理注销登记的,该合同登记将被自动注销。



专利权质押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出质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 质押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前言: 第1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第2条质押期限 第3条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第4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第5条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第6条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第7条对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第8条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第9条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第10条违约及索赔 第1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12条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第13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专利权质押,质物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专利权作为一项权利也是可以设立质押的,但专利权设立质押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那么,专利权质押,质物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呢?详情请阅读下文。

用以出质的专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利权必须有效。

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而为了保障债权实现,必须保证质物是无可争议的有效专利。

证明专利权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登记簿等。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如下: 第十二条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通知书》: (一)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 (二)专利权已终止或者已被宣告无效的; (三)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 (四)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五)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 (六)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质押手续被暂停办理的; (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八)质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九)质押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十)以共有专利权出质但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十一)专利权已被申请质押登记且处于质押期间的; (十二)其他应当不予登记的情形。

二、作为质物的是专利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即因取得专利权而产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系指独占权和由此派生的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等。

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出质人应用其出质权利的全部来担保债权的实现。

专利申请权虽然是获得专利权的前提,依法可以转让,但其明显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使之不能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财产权,因而不能将专利申请权作为质物进行质押。

三、出质人必须是合法专利权人。

(1)认定出质人是否“合法”的标准就是看其有效证件与专利文档所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

《专利权质押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出质人非专利文档所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非全部专利权人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将不予登记。

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应为全体专利权人。

如果得不到全体专利权人的共同认可,也不能将专利权进行质押。

(2)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出质专利权时,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

办理登记时,要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如何变更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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