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专利减免新政策中规定的减免内容有哪些?,专利出资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减免新政策中规定的减免内容有哪些?,专利出资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专利减免新政策中规定的减免内容有哪些?



一、专利减免新政策中规定的减免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1、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2、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4、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5、复审费。

二、《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办法》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缓请求书的; (二)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的;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二万五千元人民币的; (五)费用减缓请求书中未注明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的; (六)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个以上单位的相关情况; (七)费用减缓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第十条 请求人应当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全额缴纳有关费用。

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经专利局批准的,缴纳数额为批准减缓后的剩余部分。

《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第十一条 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作出后,专利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可以自行更正,并将更正结果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对于专利费用减免的情况,应当根据实际的减免内容来进行认定,必须是符合法律上规定的情况的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申请专利权时,提交相关材料到专利权管理部门来进行审查,由行政部门作出认定。

专利申请能撤回吗?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

专利出资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现在我们对于专利方面的关注度非常高,因为专利是我们国家赋予我们的一些基本权利,我们对于我们自己的基本权利的重要性也逐渐了解。

对于专利方面如果想实现专利的价值获取一定的利益的话我们会用专利来结合一些商品,这时候就需要有人对专利进行出资。

那么专利出资合同怎么签订呢? 知识产权有很多种,包括技术、专利和著作权,如果要知识产权出资的,需要签订出资协议,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那么,知识产权出资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今天, 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 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的基本原则就合营公司生产 的专利技术,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技术的内容和范围: 1-1 乙方同意甲方以制造 的专利技作为其股份投入合营公司,甲方提供之技术必须达到《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

该技术包括产品技术、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人员培训。

1-2 甲方保证将本协议1-1规定之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并保证提供之技术是甲方同类技术最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该设备的选择能够符合合营公司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1-3 合营公司有权使用甲方提供的 专利和商标,在任何国家、地区销售合营公司的产品,不另需支付费用。

第二章、价格: 2-1 专利技术指乙方拥有独占专利权的专利技术,包括制造 产品所需要的设计、制造的专利技术。

乙方同意甲方以专利技术作价 万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 %。

如在《合同》规定的合营期限内专利有效期截止,乙方同意以现汇补足其应缴出资额。

2-2 上述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部分不包括购买制造产品的设备及运输、仓储、税金等技术作价投资以外的内容。

第三章、技术投入和投入的条件 3-1 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专利技术。

3-2 乙方承认甲方在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以及使用、销售和出口这些产品的权利,为不可转让的权利。

3-3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技术。

专利技术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1。

3-4 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零配件或材料等。

届时甲、乙双方另协商签定合同。

第四章、技术的改进 4-1 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于甲方生产条件的(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及其它生产条件等),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修改技术资料并提交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4-2 在技术转让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使用。

4-3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于改进、发展的一方,对方不得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4-4 合营公司对技术的改进归甲、乙双方共有,任何单方面不得单独使用;合营公司改进技术由合营公司申请专利。

第五章、考核和验收 5-1 甲方保证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清晰完整、正确,能满足合营公司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和生产规模。



专利到了实质审查阶段是否一定能授权



专利到了实质审查阶段是否一定能授权 专利到了实质审查阶段后,不一定会被专利管理部门授权,只有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才会被专利管理部门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发明专利的特点有哪些 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

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地域性: 根据专利独立原则,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专利权或独占权。

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搞清楚专利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我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专利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

时间性: 所谓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

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期限性: 各国专利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无形性: 专利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专利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专利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专利权本身。

否则如对商标来讲,其对象是图案,显然不是无形的。

如何判断发明专利侵权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该规定是指权利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当然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所谓等同特征,是指与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其基本相同的功能,从而达到其基本相同的效果,同时要求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不需要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判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等同原则,是人民法院依据前面所说的手段,依据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等的内容,确定其原告所提起诉讼的产品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断定方法。

人民法院运用等同原则判定诉讼产品是否侵权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产品部件的简单移位或者方法步骤顺序的简单变换后,如果该产品或者该方法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认为两者之间没有本质区别,与产生的专利技术基本相同,则基本可认定该产品侵权; (二)等同替换。

是将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某个技术特征,在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中也存在一个对应的技术特征,这两个技术特征在产品或者方法中所起的作用或者效果基本相同,并且在所属技术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一般都知道这两个技术特征能够相互替换,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诉讼产品侵权;

专利减免新政策中规定的减免内容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出资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