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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是什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是什么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



一、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以专利权进行质押时,签订的质押合同应该自办理质押登记时生效。

专利权质押的流程: 质押合同登记申请的受理部门是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专利市场处。

当事人可以按以下程序办理质押合同登记: 1、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

2、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

登记申请表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刷。

3、按《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的有效证明;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4、按规定缴纳登记费。

登记费可由当事人协商负担。

5、当事人提交了齐备的申请文件并以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由此专利局启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

6、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

7、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二、权利质押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根据《担保法》和《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不同的权利质押设定和生效的条件是: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以汇票、支票、本票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能以票据出质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公司债券出质,出质人与质权人未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也不能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 (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以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是什么



专利权质押是属于一种担保形式,签定专利权质押合同是债务人能够按约履行债务责任的保证。

专利权质押合同也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签定的主合同,而且必须要向专利局申请登记,没有在专利局登记的专利权质押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拟定、签定专利权质押合同书面合同。

质押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 2、专利权质押保证的债权的数额和种类; 3、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最后期限; 4、被质押的专利权的专利名称、专利号码以及专利的申请日期和授权公告日期; 5、专利权质押合同所担保的债权范围。

二、向中国知识产权局索取统一印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签名、盖章。

三、按规定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登记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共同填写并签字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2、双方签定好的专利权质押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合法的个人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5、被质押的专利权的有效证明以及实施许可情况; 6、知识产权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缴纳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费用。

五、知识产权局启动审核程序,对登记申请依法进行各方面的审查。

六、审核完成后,知识产权局会议通知书的形式将结果进行告知。

另外,签定专利权质押合同时需要注意: 1、在签定的质押合同 定要明确的写明签约的双方当事人、所做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以及数额和需要履行债务的最后期限等;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专利局是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管理部门。

第三条 以专利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 出质人必须是合法专利权人。

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为全体专利权人。

第五条 全民所有制单位以专利权出质的,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中国单位或人向外国人出质专利权的,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办理涉外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应当委托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

第六条 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寄交或面交下列文件: (一)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二)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六)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七)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中国专利局以收到上述文件之日为登记申请受理日。

第七条 专利权质押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质人、质权人以及代理人或联系人的姓名(名称)、通讯地址;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专利权质押合同生效之日是什么时候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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