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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跟专利权区别有哪些,蒲鼎新诉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行政纠纷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著作权跟专利权区别有哪些,蒲鼎新诉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行政纠纷案

著作权跟专利权区别有哪些



一、著作权与专利权区别有哪些 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 (1)保护的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

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乐瓶独特的外观设计等。

(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

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专利权不会保护主题内容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例如,甲发明了电视机,并申请了专利,乙就不能再申请这一专利。

(3)权利产生方式不同。

著作权通常可以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专利权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

(4)权利内容不同。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而专利权仅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内容,不包括人身权内容。

(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

如前所述,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的50年;专利权的保护期分别为发明专利20年,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10年,均从申请日起计算。

代理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复审,外观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代理,专利申请,著作版权申请认证,驰名商标协助办理。

二、专利权和版权的相同点有哪些 1、无形性: (1)表现为对某项权利的占有。

(2)标的是某种权利,是无形的。

(3)利用和转移一般并不引起相关有形物的消耗和转移。

(4)标的具有可分别利用性(有人称之为“使用价值无限性”),即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可由多人分别按各自的方式加以利用。

(5)侵害行为不一定都很直观、明显,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情况多种多样,比较复杂,给侵权的判定增加了难度。

2、独占性:专利权、版权为权利人所专有,非经权利人许可或经过一定的法律手续,其他人不得擅自行使这些权利,否则就构成侵权; 3、地域性:一国或一地区所确认和保护的权利,只在该地域有产权,超出该地域就不发生效力。

4、时间性:保护有期限。

关于专利权与著作权,既存在联系,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总结之后发现,二者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当然了,专利权与著作权均属知识产权范围内,从目前的趋势来看,也是逐步的受到人们的重视。

在法律范围内,也是给予了更多的保护,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降低权利人利益受损的风险。

如何确定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 著作权侵权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蒲鼎新诉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行政纠纷案



某某某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行政纠纷案一审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原告某某某,男,汉族,1974年8月17日出生,佛山市某某某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住(略)。

委托代理人曹洪进,男,汉族,1969年4月20日出生,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10区。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

法定代表人廖涛,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崔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员。

委托代理人张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员。

第三人佛山市南海区新顺南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松岗镇石碣村(南国桃园西门对面)。

法定代表人关庆添,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谢文,广东禅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春林,广东禅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某某某不服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6年6月26日作出的第8460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简称第8460号决定),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院于2006年7月3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第8460号决定的相对方佛山市南海区新顺南陶瓷有限公司(简称新顺南陶瓷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于2006年9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原告某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曹洪进,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委托代理人崔震、张华,第三人新顺南陶瓷公司委托代理人谢文、孙春林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针对某某某拥有的第200330126405.2号“瓷砖”外观设计专利权(简称本专利),新顺南陶瓷公司于2005年9月8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审查作出第8460号决定,认定: 新顺南陶瓷公司提交的附件3(简称对比文件)为一篇专利号为99303755.0、授权公告日为1999年11月17日的中国外观设计专利,某某某对对比文件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并且其公开日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故可以作为本专利申请日之前的现有技术使用。

由于本专利与对比文件的产品均为瓷砖,属于相同种类的产品,故可以进行如下的相同和相近似比较: 本专利的瓷砖呈长方形,有主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后视图等6幅视图,从主视图上看,瓷砖表面带有木纹图案,从后视图上看,瓷砖表面带有许多浅的凹坑。

(详见附图中的本专利图) 对比文件木纹瓷砖也呈长方形,也包括主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后视图等6幅视图,从主视图上看,瓷砖表面带有木纹图案,从后视图、仰视图和俯视图上看,该瓷砖的背面带有长条形的凹槽。

(详见附图中的对比文件图) 将本专利与对比文件进行比较,其相同点是:两者均呈长方形,从主视图上看瓷砖表面均带有木纹图案;其不同之处在于本专利瓷砖的背面带有许多浅的凹坑,而对比文件瓷砖的背面带有长条形的凹槽。

然而对于瓷砖类产品而言,其背面在使用时是不易看到的,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引起一般消费者的注意,并且瓷砖背面为凹坑属于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上述差别对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的影响,因此,本专利与对比文件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鉴于本专利相对于对比文件已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予无效,故不再对新顺南陶瓷公司提交的其它证据以及针对这些证据提出的无效理由进行评述。

基于上述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8460号决定,宣告本专利权无效。

原告某某某不服第8460号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其诉称:一、第8460号决定认定事实错误。

第8460号决定关于本专利是对比文件的相近似外观设计以及对于瓷砖产品的背面在使用时不易看到、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引起一般消费者注意的认定均是错误的。

本专利属于形状和图案相结合的外观设计,对比文件也是形状和图案相结合的外观设计。

从形状上对比,本专利俯视图、仰视图和后视图的外轮廓均为矩形平面,从后视图上可以看出瓷砖的背面分布有若干凹坑,而对比文件的仰视图和俯视图的一边呈锯齿状,后视图呈长条格状,结合仰视图、俯视图及后视图可以看出瓷砖的背面分布有若干平行的长槽;从图案上对比,本专利主视图为木纹图案,纹路呈层层包围状,对比文件主视图为九条呈上下布置的曲线,并非木纹状。

本专利与对比文件在形状和图案上均不相似。

消费者在购买瓷砖产品时看到的是产品的六个面,不可能将本专利和对比文件相混淆,而且在使用时产品的侧面在墙体的边缘时也会露在外面成为可见的部分,在使用过程中自然会引起一般消费者的注意。

第8460号决定认为,瓷砖背面为凹坑属于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该观点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况且《审查指南》规定,在相同或相近似性判断中,只能用一项在先设计与被比外观设计进行单独对比,而不能将两项或者两项以上在先设计结合起来与被比外观设计进行对比,因此在将本专利与对比文件进行对比时应该单独对比。

二、第8460号决定适用法律错误。

通过上述比较可知,本专利的形状和图案与对比文件的形状和图案皆不相同并且不相近似,本专利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应维持本专利有效。

据此,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第8460号决定,并判令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做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行使专利优先权有什么作用



本国优先权的意义就是:如果你今天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项专利申请,你在今天起一年之内,再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一份更完整的专利申请,在申请时提出第一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这个时候,第一份申请被视为撤回,如果审查员经审查后,同意你的优先权请求,那你第二份申请的申请日就是第一份申请的申请日了,也即是优先权日。



著作权跟专利权区别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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