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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罪如何处罚?,假冒专利罪怎么认定,认定假冒专利罪的标准是什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假冒专利罪如何处罚?,假冒专利罪怎么认定,认定假冒专利罪的标准是什么?

假冒专利罪如何处罚?



一、概念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管理法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界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专利的管理秩序,又包括专利权人的专利专用权。

所谓“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许可,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或者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或者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或者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者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用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用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虽然都是冒充行为,但这是违反专利法的行为,应当由专利管理机关予以处理,不构成假冒专利罪。

三、处罚 根据刑法第216、22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假冒专利罪怎么认定,认定假冒专利罪的标准是什么?



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专利权人许可,除法律规定以外,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也就是说,若违反此项规定,就构成假冒专利罪。

那具体来说,假冒专利罪是怎么认定的呢?下面,请跟随乐知小编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

一、假冒专利罪是怎么认定的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既侵害了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的正常活动,也侵害了单位或者个人的专利权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不仅需要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允许和保护科技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以鼓励发明创造,维护专利权和国家的利益,而且侵权行为不断发生,也需要法律保护专利权人和国家的专利权益。

因此,对于假冒专利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和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打击是必要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或单位已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获得批准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依本节第22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在假冒他人专利侵犯他人专利权而仍故意实施该行为。

对于过失行为,不能构成本罪。

至于犯罪的动机则多种多样,有的为了营利,有的为了获取荣誉,有的为了损坏他人名誉等等,但无论动机如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假冒专利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本罪与一般专利侵权行为的界限 本条明文规定只有“情节严重”的假冒专利行为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而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应按照专利法第60条的规定处理,不以犯罪论处。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假冒他人专利案件,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起诉的侵害专利权的案件,可以判决或者裁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还可以予以收缴进行侵害的工具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

至于如何认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实践中应结合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和后果等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2、本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界限 二者特征基本相同,客观上都有假冒行为,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目的一般都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主体相同。

二者主要区别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

假冒专利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专利管理制度,而假冒商标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

(2)假冒专利罪的侵害对象不是注册商标,而是被授予的专利。

这也是二者在假冒内容上的差别。

关于假冒专利罪认定的内容,乐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

应注意的是,如果是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要是单位犯此罪的话,那么处罚就会不同。

单位构成假冒专利罪吗 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

假冒专利罪的特征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关于本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专利的分类又有哪几种呢?那么本罪的行为特征有哪些呢?本罪的适用范围又是什么呢?哪些行为假冒专利的行为呢?乐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假冒专利罪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专利法中所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冒充专利行为和专利侵权行为则完全被排除在刑罚处罚之外。

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此外,由于假冒专利罪侵犯的客体之一是专利权人的商誉,而不是专利权-专利制度的核心内容,并且在专利领域大量存在的违法行为是专利侵权行为,因此,仅规定假冒专利罪不利于维护专利制度的权威性和充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

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假冒专利罪的特征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

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

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这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在国际上被列为工业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

国家对专利统一管理,形成专利制度,用以保护技术发明权利,鼓励发明创造,促使技术发明推广应用。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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