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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授予的条件都有哪些,专利权授予类型包括了什么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授予的条件都有哪些,专利权授予类型包括了什么

专利权授予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专利权授予的条件都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二、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

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

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 1、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

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

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

考虑到医生天职就是救死扶伤,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医生理应有选择各种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具备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而这类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动物和植物品种。

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

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

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工技术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出于国家重大利益的考虑,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

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从《专利法》的规定中了解到,我国主要将专利分为了三大类,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

而在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上,基本都是要求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对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具体的要求却也是不同的。

专利授予基本原则是什么 专利的授予机构是哪个?

专利权授予类型包括了什么



一、专利权授予类型包括什么 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专利 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

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

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2。实用新型专利 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

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

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3。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知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相对于以前的专利法,最新修改的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要求提高了。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

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

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

二、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 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要申请授予专利权,就需要具备三性,即新颖性、实用性以及创造性,否则的话是不会被授予专利权。

但即使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法律对不同类型专利的保护对象和保护期限也不太一样。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二十年。

而对另外两种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限,最长只能达到十年。

专利授予有什么要求?

专利权无偿转让怎么写合同?



一、专利权无偿转让怎么写合同? 转让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__ 受让方:_________ 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项目名称:________。

专利申请人:_______;专利权人:______; 申请日:_________;申请号:______; 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专利权的保护范围:________; 2、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性质________。

3、本许可证合同的授权范围:_________。

4、转让方的主要义务 (1)转让方应当承担支付专利年费的义务 (2)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内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______。

(3)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下列技术指导:_______。

5、受让方的主要义务 (1)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实施本专利技术:________。

(2)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许可合同外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转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不得自己实施或者许可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6、技术性能担保条款 转让方承诺对本专利技术的下列技术性能和指标承担保证义务:____。

7、转让方不对实施本专利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利润、产值、销售额等)承担保证义务。



专利权授予的条件都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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