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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权的无效,什么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什么是专利权的无效,什么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什么是专利权的无效



什么是专利权的无效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就可以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复审委员会不受理当事人的无效宣告请求:(1)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上文第12条规定的;(2)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3)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的。

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合议审查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三个阶段。

在无效宣告审查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必须受以下两个条件限制:只有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才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修改的专利文件仅为权利要求书,而不能修改说明书。

申请口头审理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口头审理的提出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口头审理的请求,并且说明理由。

请求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当事人可以依据下述理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1)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2)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3)需要实物演示;(4)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作证。

当事人依据上述理由以书面方式提出口头审理请求的,?一般情况下,合议组应当同意进行口头审理。

合议组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自行决定进行口头审理。

针对同一案件已经进行过口头审理的,必要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合议组可以决定重新进行口头审理。

经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批准,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进行巡回口头审理,就地审理办案。

专利复审委员会承担所需费用。

口头审理的通知 确定需要进行口头审理的,合议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通知举行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等事项。

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一经确定一般不再改动,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动的,须经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批准。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口头审理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

无效宣告请求人期满未递交回执,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

专利权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缺席审理。

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中应当有当事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表示参加口头审理的,应当指明参加口头审理人员的姓名。

要求委派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就其证言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中声明,并且写明该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职业)和要证明的事实。

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中未提出上述声明的,不能在口头审理中出庭作证。

参加口头审理的每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数量不得超过四人。

回执中指明的参加口头审理人员不足四人的,可以在口头审理进行前指定其他人参加口头审理。

一方有多人参加口头审理的,应当指定其中之一作为第一发言人进行主要发言。

当事人不能在指定日期参加口头审理的,由其委托的专利代理人或者其他人代表出庭。

当事人依照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该机构指派专利代理人参加口头审理。

口头审理前的准备 在口头审理进行前,合 议组应当作好下述工作:(1)将当事人提交的有关文件转送给对方; (2)阅读和研究案卷,了解案情,掌握争议的焦点和需要调查、辩论的主要问题; (3)举行口头审理前的合议组会议,研究确定合议组成员在口头审理中的分工,调查的顺序和内容,应重点查清的问题,以及口头审理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处置方案;

什么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简介:

什么是专利许可证贸易



关于专利的东西都是十分专业且复杂的,但对于那些发明创造出来的新产品,要是不申请专利的话,就很难得到保护。

在专利当中有一个专利许可证贸易,大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乐知小编准备了有关文章,马上就来为大家介绍。

专利许可证贸易就是通过签订许可证合同,专利权人许可受让方实施其专利,受让方向专利权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使用费。

“许可”不同于“转让”,“许可”是许可 方通过许可合同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同意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权的行为。

在许可证贸易中,许可人出售的不是专利的所有权,而是其实施权。

在国际上,专利许可证有一般许可证、独占许可证、独家许可证、分许可证和交叉许可证之分。

一般许可是最常见的许可形式,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区内实施有关专利,同时自己保留实施该专利及再与第三方签订该项专利的许可合同的权利。

独占许可是被许可人不仅有权在规定地域内实施有关专利,而且有权排斥包括许可人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实施该项专利的许可形式。

在发现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有权 直接向法院起诉; 独占许可证的被许可人一般还有权向第三方发放分许可证。

所以,在许可合同规定的地区内,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的权利几乎与专利权人的权利相同。

独家许可除了不能排斥许可人自己实施有关专利外,其他情况与独占许可基本相同。

独占许可或独家许可的使用费通常要高于一般许可证的使用费。

交叉许可是技术贸易双方以价值相当的专利技术互惠交换的一种许可形式。

从上文的详细介绍中,大家应该已经知道什么是专利许可证贸易了吧。

对于专利有关的东西,小编建议还是聘请专业律师来为自己处理,这样能够保证比较快速的办理相关事宜。

如果是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具体咨询乐知在线律师。

专利申请详细步骤是什么 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是什么

什么是专利权的无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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