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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专利法全文2020的内容有哪些?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专利法全文2022的内容有哪些?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一、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国知局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国知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争议,根据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由国知局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它利害关系人主观上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但是他们须在得知或应当得知国知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15日内向国知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只能因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它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启动,不能由国知局自行启动。

二、哪些事项不能申请专利复议? (一)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二)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 (三)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所作决定不服的; (四)专利权人或实施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对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 (五)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单位、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所作决定不服的; (六)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驳回登记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七)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的; (八)布图设计权利人对撤销布图设计登记的决定不服的; (九)布图设计权利人、非自愿许可取得人对非自愿许可报酬的裁决不服的; (十)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不服的。



专利法全文2022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

第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申请被批准后,全民所有制单位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持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申请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或者个人所有。

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企业;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所有。

专利权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统称专利权人。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协作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所有或者持有。

第九条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上两款所述用途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除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都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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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文化经济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很多的发明创造的出世就很好的印证了这一点。

但是也同时带来一个问题就是盗版猖狂,不过最近我国出台了专利法全文最新的标准,相信在这部法律的管制下可以得到控制。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了解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国知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由国知局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第十三条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第十五条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第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十七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法。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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