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有哪些保护范围,专利权期届满可以往后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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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有哪些保护范围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
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 在确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时对权利要求文字所描述的范围的解释是关键问题,站在不同立场、依照不同的解释原则,保护范围的大小是存在差异的。
(1)中心原则 依照该原则,权利要求书是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但是解释权利要求书时,应当以权利要求书表达的实质内容为中心,全面考虑发明创造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和附图,将中心一定范围内的技术也包含在保护范围之内。
不必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
德国立法曾采用该原则。
这种做法给专利权人提供了充分的保护,但对第三人而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处在难以明确的状态,实际并不利于公平竞争。
(2)周边原则 该原则要求严格依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记载进行解释,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能超出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范围。
说明书和附图不能成为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只有在权利要求书不明确的情况下,才能用来对保护范围作限制性解释。
美国和过去的英国采用了该立法模式。
严格的字面解释,对第三人是有利的,略作改进,就可能逃出专利保护的范围,按照这样的原则,对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实际上在申请专利时就找到一个保护范围较为恰当的上位概念的文字表达是比较困难的。
(3)折中原则(解释原则) 依照该原则,专利保护范围应根据权利要求所表示的实质内容加以确定,但权利要求所表示的技术特征有疑义时,可以引用说明书和附图进行解释。
《欧洲专利公约》及其成员国和我国的专利立法都采用了这一原则。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范围以专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专利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这就是说,权利要求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直接依据,处于主导地位。
说明书和附图处于从属地位,一项技术特征如在权利要求中叙述不清的,可以通过说明书和附图加以理解,必要时,可以依说明书和附图公开的内容去修改。
但在权利要求中没有记载的,不能受到法律保护,说明书本身不能确定保护范围。
根据发明创造性质的不同,其保护范围也有所区别,或者说,专利权的效力也不同。
对于产品发明,专利权的效力涉及到具有同样特征、同样结构和同样性能的产品,而不问产品是用什么方法制造的。
对产品的保护不应局限于说明书所说明的方法,任何通过其他方法制造的同样产品也属于侵权。
实用新型都属于产品专利。
对于方法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使用该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专利权期届满可以往后续吗
一、专利权期届满可以往后续吗 专利权是有期限的,有效期不可以延长。
根据《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根据《专利法》第43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根据《专利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知局登记和公告。
根据《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知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
二、专利权的种类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如产品的制造方法或工艺、材料的配方、药品的配方等。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中都提到“新的技术方案”,简单地讲就是要有创造性,要比现有技术先进,比现有技术落后就不能申请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这里强调“外观”,即外表。
如工艺品、包装箱、包装袋、包装盒都是属于外观设计,近几年,本市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相当多,占专利总申请量中的80%。
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是多久
一、专利权期限的起算点是多久 (1)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大部分法定期限是自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
例如,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专利权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在十二个月内提出,该期限的起算日为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优先权日)。
(2)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申请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
推定收到日为自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起满十五日。
二、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时间。
专利权在有效时间内受法律保护。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10年。
以上法定有效时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三、如何对专利权进行转让 专利转让意味你从此以后与此专利无关,专利权由受让人所有,因此必须到专利局登记。
转让专利申请权,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后,到专利局登记。
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在转让其专利权之前可能已经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
在转让完成后,原专利权人失去其专利权,因此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原专利权人不得再实施其原有专利。
在专利权转让前专利权人已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不影响该在先的专利许可合同的效力,只是许可人由原来的专利权人变成了现在的专利权人,现在的专利权人有义务继续履行原来的专利许可合同。
这主要是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
合同签订后和履行前,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应当由当事人解除。
合同履行完毕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无效的决定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
因为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是没有责任的,而且受让人已经因得到专利权的保护而受益。
为稳定经济秩序,专利权受让人不能要求返还。
但有两个例外。
第一,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第二,不返还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转让费。
专利权有哪些保护范围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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