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无效的几种情形是哪些,专利权无效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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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无效的几种情形是哪些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专利为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 3、违法一件发明一项专利申请原则的。
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违反保密审查规定的。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知局进行保密审查。
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5、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权无效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一、专利权无效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1、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2、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7、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8、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9、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10、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 11、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
二、个人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 1、咨询。
和我们进行沟通,咨询有关专利的知识,以便了解基本流程和理论; 2、写技术交底书。
我们会对您的技术交底严格保密; 3、中文专利检索,先交检索费。
目的:初步确认申请内容在中文专利中的新颖性;防止在国内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操作:检索中文专利(即中国的专利及外国人向中国申请的专利并且公开或公告的)。
检索外文专利另收检索费、翻译费。
发明专利经检索后并不保证授予专利权,主要是找贴近本发明的已有技术文献。
4、代理。
普通代理:收基本代理费。
加急代理:加收基本代理费40%的费用。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原始材料,代理撰写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
5、受理:国家专利局接到邮寄或递交的申请文件后,发回“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在取“受理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两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缴纳申请费,如减缓则按减缓比例交纳,同时我所收手续费。
过期交费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6、初审:国家专利局对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申请人在取“初审合格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3年内向专利局缴纳审查费,审查费全费2500元,如享受减缓待遇的,则按减缓比例交纳,同时我所收手续费150元。
此审查费早交可以早进入审查程序。
过期交审查费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回。
一般已经被知识产权总局授予专利权的这些发明物,不会轻而易举的被宣告无效的,这样的案例也非常的少见,如果之后又宣告专利权无效了,那么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必须要给出合法的解释,因为之前授予专利的过程中,对于所有的申请文件都有严格的进行审查。
专利权纠纷诉讼时效
专利权无效的原因有哪几种
一、专利权无效的原因有哪几种 (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 (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 (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 (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 (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 (7)提交的外观设计照片不清楚; (8)修改超出范围、依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法定情形; (9)重复授权、不符合专利权的定义等。
二、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自国知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但是,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1) 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2) 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
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
(3) 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4) 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的,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
自国知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知局登记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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