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无偿转让合同怎么写?,专利权无效依据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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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无偿转让合同怎么写?
一项专利是专利发明人的重要的研究成果是一项非常棒的脑力工作作品,有些专利发明者可以将专利进行买卖也可以将专利进行转让,一般的转让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偿的,一种是无偿的转让专利的,那么专利权无偿转让合同怎么书写比较规范有效的? 专利权无偿转让合同怎么写? 专利无偿转让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让与方(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专利权无效依据是怎么样的?
一、专利权无效依据是怎么样的?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即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视为自始不存在。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如果按照上述规定,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
由此可以看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对于专利申请人来讲,务必要作好申请专利的前期工作,比如专利文献的查询、查新、市场调查等。
二、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举证期限规定是什么? (一)、请求人举证期限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否则,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 1、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者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2、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
此外,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
(二)、专利权人举证期限 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证据,但对于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补充。
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对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具体说明。
专利权人提交的证据是外文的,提交其中文译文的期限适用该证据的举证期限。
专利权人提交或者补充证据不符合上述期限规定或者未在上述期限内对所提交或者补充的证据具体说明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专利权在进行确定是否有效的时候,是由相关的专业机构来进行确定的,其法律依据是专利法律规定当中的无效情形。
具体包括有重复授权的情况,还有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及主题不符合专利授权的情形。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机关是哪个
现在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多的是知识的竞争,知识产权受到越来越多个人、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的重视。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也受到越来越多认的青睐,因为专利权直接与发明创造相关联。
专利权,一般我们称之为“专利”,它是将人的发明创造在法律的范围内固定下来,让法律直接赋予发明创造人一种自己独享这个创造或者发明的权利,他人如果想要享用这种发明创造,就必须向发明创造人即申请取得专利权的认交付一定的适用费。
我国在1985年的时候,就颁布实施了《专利法》,对有关专利的事项进行了法律上的规定。
专利权人在自己的专利权范围内,享有独享、收益、处分自己的专利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是具有排他性的,所谓排他性就是排除他人对专利权人的专利享用的权利。
专利权具有三个十分显著的特征: 1、排他性,这就是前边我们所说的排除他人使用专利权人享有的发明创造的权利,专利权人没有允许他人使用该专利时,任何人都不得使用该专利,如果有人使用了,就构成了侵权,此时,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2、地域性,发明创造想要获得法律上规定的权利时,是需要申请的,这种申请是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的,比如,发明创造认在中国申请了专利权,那么申请的发明创造就在中国境内享有专利权,在其他国家不享有专利权; 3、时间性,这是法律对专利权做出的规定,国家法律对专利的保护不是永无止境的,当专利权超过法规规定的年限后,法律将不再保护,此时,其他人可以使用该专利。
专利如果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的有效要件时,该专利就是无效的专利。
无效的专利在相关机构审查后是可以取消的。
大多数情况下,行政单位和司法机关不是主动审查发现专利无效的,一般都是,专利因为适用的问题引起了纠纷,当事人双方起诉至法院解决侵犯专利权纠纷时,被起诉侵权的一方在诉讼答辩的过程中,为了证明自己没有侵权而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权无效。
当然也有申请专利权的专利本身就由问题,比如申请的专利在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上的缺陷,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是对发明创造的硬性要求,如果申请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这三个标准的,该发明创造就是无效的,申请专利权也是无效的。
还有就是重复授权的行为,这是在审核过程中出现了错误。
比如不同的人先后就同一个发明创造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的,一般是将专利权授予给先提出申请的人,如果后申请的人也得到了专利权,那么后得到专利权的人的专利权就是无效的。
专利权的无效是需要通过宣告和登记、公告两个阶段的。
一般是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无效的宣告,接着由国务院专门的专利部门登记,公告。
专利权转让的费用是多少? 专利权的范围及其特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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