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保护情况是怎样的,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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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保护情况是怎样的
专利权又简称为“专利”,发明创造者对所发明的技术等享有独占权,其他人未经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使用,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从我国目前的专利保护来看,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本文中将对专利权的保护情况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的专利权保护制度存在缺陷,不利于专利权的保护 对专利权的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模式,不利于专利权的保护。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形势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法院系统已经建立和健全了一整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的情况下,有必要重新审视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对具有民事纠纷性质的专利侵权案件进行行政处理的做法。
“两条途径”处理专利侵权案件在程序和结果上会造成执法不统一。
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所依据的程序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案件依据的是一系列的专门司法解释。
因此,行政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更强调公法规范而并不像民事诉讼那样关注当事人程序权利的保障。
尤其是专利法增加了诉前临时禁令等措施以及最高法院实行了新的证据规则以后,《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不能充分保护当事人利益的缺点更为明显。
此外,由于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不能依据司法解释来审理案件,而国家知识产权局又无法规定专利侵权的判定规则,因此往往出现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对于侵权判定的掌握与法院有所不同,这样就形成了同一专利案件,得到的处理结果却可能截然不同的局面,既不利于执法统一,又损害了法律的威严。
专利法关于制造方法专利举证责任的规定,仍旧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新产品”的含义不清,导致专利权人举证负担增大;二是目前这种表述仍没有清楚地表明举证责任分担制度的法律内涵;三是没有考虑到被控侵权人的商业秘密泄露问题。
产品在推向市场之前,都是在工厂的车间里制造、加工、安装的,未经许可,工厂以外的人员是没有办法进入车间看个究竟的,更不用说还要形成证据固定下来。
而大凡违法侵犯他人专利方法的人,都千方百计采取防范措施,想方设法隐匿销毁自己侵权的证据。
所以,实践中方法专利权人即使找到了侵权人的下落,也很难通过主动调查的方式来取得侵权行为的证据。
我国专利保护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人和企业保护专利权的意识不高,成果转化率低,技术流失严重 近年来我国每年取得的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达4万多项,而每年受理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发明专利申请只有3万多件,还有1万项左右的成果因没有专利保护,通过发表论文、成果鉴定、学术研讨、公开使用等方式向国内外公开出去而被无偿的“奉献”给了世界。
著名的“863”计划,1997年仅在生物、信息、能源等各领域取得成果约1300项,发表论文2万多篇,而当时申请专利的约250项,论文与专利比为 80:1,鉴定成果为6:1,获奖成果为3:1。
据统计,自1993年我国实行药品专利保护至1999年,这些单位所取得的成果约2000项,但申请专利的只有35项。
只申请中国专利而造成的流失非常严重。
专利是有地域性的,如果一项发明只在中国申请专利,那么它在别的国家则不受法律的保护,别国可无偿使用。
以菌草技术为例,我国先后成功研制了近21项具有国际先进水准的成果,却只有4项申请了中国专利,2项申请了外国专利。
菌草技术通过会议、论文等多种渠道传遍了20个国家, 使这些国家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仅花菇一项的年产值目前全世界就达150亿美元。
本可通过申请国外专利取得此项技术在国际上的垄断地位而能获取的巨大经济效益,如今只能眼睁睁看着肥水流入外人田而又无可奈何。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 自专利法实施以来到2009年底,我国共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近20万件,向国外申请的不足2万件,这表明我国18万多件发明流失掉。
因中途放弃专利而造成的技术流失同样非常严重。
据统计,我国专利权放弃的数量非常大,而且逐年增加。
据调查,我国专利权放弃率曾高达近40%。
如果一项专利已经没有市场前景,放弃是明智的,但很大部分却是因不愿缴纳专利费或转让不出去等人为因素而非市场因素导致放弃,其损失是无法估量也是无法挽回的。
(二)科研资源配置不合理,专利权的专门人才极度匮乏 我国大部分的发明创造集中于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企业研究与开发能力弱。
我国60%以上科研经费由国家提供,50%以上的科研人员集中在高校院所。
我国现有科技工作者300多万人, 高级科技人才中90%分布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约7%分布于企业第一线。
这说明我国大部分创新源头在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许多发明游离于企业之外。
然而我们的大部分科研人员只管完成课题研究和论文,通过成果鉴定便万事大吉,至于下一步科研成果的保护和市场运作已与自己无关,正是这种脱节扼杀了专利申请。
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想获得发明创造来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但创新能力弱。
从国际专利分类表的大类来看,1999年和2009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数量表明:我国发明活动活跃的技术领域在10年间变化不大。
2009年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在前五位的技术领域为医学、有机化学、测量测试、有机高分子化合物、冶金学,而同一年我国授权的外国发明专利,在有机化学、基本电器元件、有机高分子化合物、电信技术、信息的存储、计算计数技术等技术水平更高的领域授权量居多。
这表明我国专利仍集中于传统技术领域,先进技术领域研究水平远不如外国。
我国专利权的专门人才极度匮乏,许多公司都没有了解专利权的人员,甚至专利法的律师都为数不多。
没有专利权专家,专利权的保护也就无从谈起了。
专利权人才的严重匮乏,会严重影响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实施。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一、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专利公告日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的起算点,各类专利的申请日均早于公告日,也就是说发明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保护期小于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保护期小于10年。
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超过保护期的专利即成为公共技术,人人均可无偿使用,此项专利在商品市场上也就没有了“卖点”,因此在购买专利时要注意申请日,此点将影响专利转让对价。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因此专利“买家”要切记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部门做专利转让的备案登记,预防他人侵权,以保证自身拥有专利权利益的最大化。
二、不予专利保护的事项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第25条明确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但单纯的科学发现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如果能将发现付诸应用,则可以就该产品或方法获得专利权。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这里所述的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活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的,而在已经死亡的人体或者动物体上以及对已经脱离活的人体、动物体的组织或者流体进行的测试、保存或者处理方法,例如防腐、制作标本、血液的处理和分析方法等,则可以获得专利权。
4、动物和植物品种 动物和植物品种是有生命的物体,是大自然的产物,一般认为不属于人类的发明创造。
同时,动植物品种的培育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也不适于用专利制度来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微生物品种以及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是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所获得的物质,主要是指用加速器、反应堆以及其他核反应装置制造的各种放射性同位素。
出于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的考虑,大多数国家对此都没有予以专利保护,我国也是如此。
在专利的保护期限内,要求专利权人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年费,否则的话是可以中止对专利权的保护,而这也是各个专利权人需要特别注意的。
如果错过了年费缴纳的时间,那么很有可能自己的专利就会被公开,那其他人也就能随意使用自己的专利,由此可能会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终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专利权保护期限有多长
专利权保护期限有多长 很多人对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有一定的误解,认为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10年或者20年,其实10年或者20年是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应是少于专利权的期限的,本文中将对专利权的保护问题进行具体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的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
我们国家的《专利法》实际上并没有规定保护期限,它只是规定了专利的期限(《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这个“期限”并不等于保护期限;关于保护,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专利法 》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这一条才是专利法的保护,从其用词上我们看出,其实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授权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
终止日期 在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在这两种情形出现时专利终止,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时,保护自然结束,那么我们最后总结一下,专利的保护期限首先是短于专利期限的规定,起始日是专利的授权公告日,终止日取决于专利权人,但最长时间至专利期限终止日。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发明的保护期是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是 10 年。
从申请日起开始计算。
1、发明专利 —— 20年 2、实用新型 —— 10年 3、外观设计 —— 10年 须注意的是专利保护期的起始日为自申请日起计算,而不是专利授予日。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法律只是对专利进行了保护,而并未对专利权进行保护。
因此一般我们所说的专利权保护期限其实就是指对专利的保护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同的专利有不同的保护期限。
发明创造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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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 采取何种措施保护专利权
专利权保护情况是怎样的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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