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专利转让,恢复专利权利应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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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专利转让
一、首先应该区别专利许可与专利转让 1。专利转让是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权全部“转让”(出售)给他人的行为。
在专利权转让中,转让专利权的一方为“转让方”;接受专利权的一方为“受让方”。
一旦发生专利权的转让,转让方就不再对该专利拥有任何权利;受让方即成为该专利的新的所有者,有权行使专利权的所有权利。
2。专利许可是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专利。
给予许可的专利权为“许可方”;接受许可的一方为“被许可方”。
专利许可的作用之一是通过专利许可,企业可以收回研究开发的投人并取得最大的回报,使专利产生最大的市场价值;另一作用是通过专利许可,科学技术成果得以推广应用,从而促进国家的技术创新,提高国家的科技竞争力。
二、专利转让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载明某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合同。
2。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应当用简洁明了的专业术语,准确、概括地表达发明创造的名称,所属的专业技术领域,现有技术的状况和本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征。
3。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4。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有些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在转让方或与第三方订立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之后订立的,这种情况应载明转让方是否继续实施或已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义务如何转移等。
5。技术情报资料清单,至少应包括发明说明书、附图以及技术领域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须其它技术资料。
6。价款及支付方式。
7。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8。争议的解决的办法,当事人愿意在发生争议时,将其提交双方信任的仲裁机构仲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仲裁机构。
明确所共同接受的技术合同仲裁,该条款具有排除司法管辖的效力。
三、专利权转让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文件 1、专利权转让协议(原件,双方签字盖章,写明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 2、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按要求填好表格,并由你(或对方)签字) 3、在提交1、2两项1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200元钱,作为著录项目变更费,要写明申请号。
恢复专利权利应提供哪些材料
恢复专利权利应提供哪些材料 (1)恢复专利权请求书(申请人企业盖公章/个人签字,一式两份); (2)《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或《专利权终止通知书》或其他显示专利信息的通知书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
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恢复专利权的期限
恢复专利权有什么期限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人申请恢复专利权的,一般是在收到专利终止通知两个月内请求恢复权利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知局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知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知局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知局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知局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知局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怎样进行专利转让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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