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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哪些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哪些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

我国专利法第56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一是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二是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外观设计专利权以表示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说明书 及其附图内容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

不能把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而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已记载的特征列入保护范围。

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

关于专利保护,其实这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毕竟不同领域中专利保护方式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

申请专利的过程是很繁琐的,同时也是很漫长的。

因此,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对专利的保护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不过一般专利权都是从授权公告之日开始生效的。

专利权的有效期限是多长呢? 购买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是否也侵权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哪些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哪些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

我国专利法第56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一是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二是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外观设计专利权以表示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说明书 及其附图内容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

不能把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而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已记载的特征列入保护范围。

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 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

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

关于专利保护,其实这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毕竟不同领域中专利保护方式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

申请专利的过程是很繁琐的,同时也是很漫长的。

因此,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对专利的保护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不过一般专利权都是从授权公告之日开始生效的。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权受专项法律保护吗

专利权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一、专利权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

具体如下所述: 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 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7、质押权:专利权人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二、专利权申请的原则是什么 1、书面原则 目前,在国内申请专利必须递交书面文件,一切都是以递交的书面文件为依据。

但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专利局已在少数的涉外代理机构中就部分申请件试行电子申请。

2、先申请原则 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理论上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因此,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则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如果是两个人在同一天提出申请,则可协商解决,或者采取共同申请的方式,或者转让给其 方申请。

协商不成时,就都不能获得批准, 只能作为技术秘密保护或使其成为自由公知技术。

3、优先权原则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这通常称之为“外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又向国知局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这一般称之为“本国优先权”。

4、单一性原则 所谓单一性原则,也就是一发明一申请原则。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用的一项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提出。

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由一人或一个单位以上共有的,单方面弃权无效,需所以权利人同意。

若专利已经授权他人实施,放弃专利权还有得到该被许可人的同意,并根据规定给予一定赔偿。

专利权强制许可期限 共有专利权行使注意事项有什么?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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