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费用一览表是如何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七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费用一览表是如何规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七十九号 专利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费用一览表是如何规定的?
在如今知识就是力量,全民创新的年代里,国家是十分重视创新的,尤其是在专利上。
重视专利保护也是是保证我们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的关键点。
那么在中国国内专利申请费用一览表是如何规定的的呢?最新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小编将带你了解。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标准一览表 (一)申请费全额一个申请人减缴后应缴两个及以上申请人减缴后应缴 1。发明专利900135270 印刷费50不予减缴不予减缴 2。实用新型专利50075150 3。外观设计专利50075150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2500375750 (三)复审费 1。发明专利 1000150300 2。实用新型专利 3004590 3。外观设计专利 3004590 (四)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200不予减缴不予减缴 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变更50不予减缴不予减缴 (五)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不予减缴不予减缴 (六)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不予减缴不予减缴 (七)无效宣告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3000不予减缴不予减缴 2。实用新型专利权 1500不予减缴不予减缴 3。外观设计专利权1500不予减缴不予减缴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七十九号 专利申请
经商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要对专利申请权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财产保全民事裁定,按如下规定办理: 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在保全期限内中止被保全的专利申请的有关程序。
如果期限届满仍然需要对该专利申请权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继续保全。
否则,视为人民法院自动解除对该专利申请权的财产保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恢复该专利申请的有关程序。
特此公告。
国知局不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吗
国知局不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吗 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依据《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知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实质审查的内容 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实质审查请求书以及已有技术参考资料、实质审查费之后即对该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通常要检索与发明主题有关的现有技术并对下列问题进行审查: 1、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2、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利益; 3、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4、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5、是否符合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是否属于最先申请人; 7、说明书是否清楚完整地叙述了发明内容,说明书的撰写是否符合规定; 8、权利要求书是否以说明书为依据,写明了要求保护的范围以及权利要求书的写法是否符合规定; 9、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要求; 10、申请人对其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是否明显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经过实质审查,专利局认为不符合上述专利法规定的,即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申请人补正或陈述意见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就会予以驳回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驳回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费用一览表是如何规定的?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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