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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四个特点是每个专利都有的吗?,专利的审批程序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的四个特点是每个专利都有的吗?,专利的审批程序

专利的四个特点是每个专利都有的吗?



专利的四个特点是每个专利都有的,这四项特定分别是独占性、时间性、地域性和实用性。

具体如下: (1)具有独占性 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

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

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 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

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3)具有地域性 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

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

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

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4)具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

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专利申请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在申请成功之后,专利权人在法定的保护期内,可以独占此专利,也可以将其转让,或者是授权给他人使用。

由于专利具有实用性的特点,主要价格合适,此专利也能给自己带来经济利益的,那么他人是会愿意支付价款获得专利的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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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审批程序



(一)专利申请的审查 1。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请求书中记载的著录事项和说明书摘要刊登在发明专利公报上,并将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另行全文出版。

我国专利法对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规定了不同的公开方式。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授权公告时予以公开。

原因在于发明专利申请要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较长。

如果等到实质审查结束才公开申请的内容,对同一课题进行重复研究、重复投资和重复申请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不能很好地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

另一方面,如果这种公开晚一些,申请人就会有更多的时间来最终决定是否公开其技术或为技术的公开做准备。

规定发明专利申请18个月公开的期限,主要是基于如下考虑:申请人第一次在外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中国还享有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有可能直到该期限届满前才向中国提出专利申请,而在他向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初步审查和公布的准备工作还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规定满18个月予以公布。

这是世界多数国家采用的做法,也是经过实践检验比较合理的期限。

2。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是对申请文件内容的审查,是受理申请和公布申请之间的一个必要的程序。

初步审查的范围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1)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

应当审查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包括:申请发明专利的主题是否明显不属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发明,申请发明专利的主题是否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申请发明专利的内容是否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发明单一性的规定,初步审查中审查员为了公布申请的目的而要求申请人修改其申请时,申请人提出的修改是否明显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是否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

初步审查中原则上不审查实质问题。

上面所述的实质性缺陷应当以“明显”并影响公布为限。

(2)对申请主体及代理事项的审查。

(3)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和其他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

(4)对某些特殊专利申请的审查。

对属于分案申请或者涉及需要保藏的生物材料的申请进行的专门审查等。

(5)其他问题的审查。

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涉及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移交有关主管机构进行审查等等。

3。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 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实行的是实质审查制,即对发明专利申请不仅进行初步审查,而且还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检索,确定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别是有关专利性的规定,最终作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实质审查程序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实质审查部门接收初步审查部门送来的申请案卷开始,到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或撤回申请为止。

实质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申请专利的主题是不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意义下的发明,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2)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关于发明单一性的要求。

(4)如果申请人对申请提出了修改或者分案申请,是否超出了原说明书(包括附图)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5)在申请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如果发现在优先权日和申请日之间其他人就同一主题提出了另外的专利申请,或者经过检索发现存在在此期间公开的相关对比文件,应当审查优先权要求是否成立。

(6)根据检索出的对比文件判断发明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实用性。



专利的授权以第一次申请的为准还是以第二次申请为准



专利的授权以第一次申请的为准还是以第二次申请为准 专利的授权应该是以第一次申请的时间为准,而专利申请被撤回后,再申请的应该视为第一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 国知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知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知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内容包括哪些 1、专利权人的权利 专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独立行使其专利权。

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述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1)独占实施权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3)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4)标示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2、专利权人的义务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

专利法第43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



专利的四个特点是每个专利都有的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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