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过程中别人生产是否侵权,专利申请过程中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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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过程中别人生产是否侵权
一、专利申请过程中别人生产是否侵权 合法,你的专利在授权之前并未公开,因此他人生产的产品并非来源于你的专利申请文件,当你专利获得授权,而他人还在生产你的产品,那时则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发明专利申请中是否侵权如何判断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该规定是指权利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当然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所谓等同特征,是指与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其基本相同的功能,从而达到其基本相同的效果,同时要求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不需要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判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等同原则,是人民法院依据前面所说的手段,依据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等的内容,确定其原告所提起诉讼的产品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断定方法。
人民法院运用等同原则判定诉讼产品是否侵权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产品部件的简单移位或者方法步骤顺序的简单变换后,如果该产品或者该方法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认为两者之间没有本质区别,与产生的专利技术基本相同,则基本可认定该产品侵权; (二)等同替换。
是将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某个技术特征,在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中也存在一个对应的技术特征,这两个技术特征在产品或者方法中所起的作用或者效果基本相同,并且在所属技术领域内的普通技术人员一般都知道这两个技术特征能够相互替换,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诉讼产品侵权; (三)分解或者合并技术特征。
分解,是把被诉讼侵权产品或者方法的两个技术特征代替被侵权产品的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某一项技术特征;合并,是把被诉讼侵权产品或者方法的一个技术特征代替被侵权产品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某两项技术特征,如果通过合并或者分解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经过创造性的劳动,就能够实现专利技术的积极效果,人民法院可认定为等同侵权。
专利申请过程中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1987年7月20日,严某同浙江省某乡镇企业的孙某订立了关于“滚筒式浆糊机”的技术转让合同一份,该合同名为“专利技术许可合同”,系普通实施许可。
合同中载明了专利申请日、专利申请号和专利申请公告日,因专利申请尚未正式授予专利权,故合同上“专利权授予日”,“专利证书”两栏中空白。
在订立合同前,严某向孙某说明了“滚筒式浆糊机”专利申请已获中国专利局公告,但还未正式授予专利权。
当事人双方都了解专利申请尚未授予专利权的法律状态。
合同约定严某普通许可孙某制造,使用,销售“滚筒式浆糊机”,孙向严分两期支付技术入门费8000元,第一期4000元在合同签署日起三天内汇付,第二期4000元在孙某试出样品后五天内汇付,产品投放市场后,孙按销售额的4%向严某支付提成费,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孙在合同签订当日即向严支付了第一期技术入门费4000元。
随即回乡着手试制样品,并于该年11月试样成功。
孙带着样品至上海几家大商店征求订货均未落实,于11月18日致函严,称该产品不适应当前市场需要,不受用户欢迎,决定不再生产“滚筒式浆糊机”,要求终止合同,已付的4000元技术入门费不再所还,未付的第二期入门费4000元不再支付。
严接信后明确不同意终止合同,但孙不再理睬严,停止履行合同。
双方遂发生争议,严某要求孙某支付违约金,并终止合同。
焦点分析 这一份在专利申请文件公开之后,授权之前订立的技术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应按有效合同还是按无效或不成立的合同处理?
专利申请需哪些资料文件
1、申请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及应用的范围,以及现有技术中实现与申请项目相同或相似效果的技术措施、技术手段,方法或方式; 2、所申请项目的发明目的,需要解决哪些技术问题。
3、用文字以及附图详细描述实现所申请项目发明目的的技术措施、技术特征。
如:所申请项目的是一种产品,技术措施及技术特征是指:产品的结构、各零件的连接、布局、相互关系及它们在所申请项目中所起的作用,各零部件间的组合方式和详细的动态方式,所申请的是一种方法,技术措施和技术特征是指的工艺、工艺参数及工艺中有关细节。
此外,还应提供所申请项目的至少-个具体实例(这里的具体实例不是指模型或实物,而是表现具体实例的附图和文字说明,只有在通过图纸和文字仍无法说明所申请项目的技术措施时才可能提供模型或实物,用以说明所申请的主题)。
所提供的图纸应当用碳素笔绘制于A4纸上,图面上不应有文字、图框线和尺寸线、尺寸标注,各零件及部件可用数字(1、2、3…。。)标出,并在另一张纸上写出各标号所代表的零件名称。
4、所申请项目的实验数据、结果,或者试验中所产生的现象; 5、结合具体实例和实(试)验结论,客观地说明发明的优点和缺点。
如无实验数据,或实验结论,发明人应当对发明进行客观分析,推断发明可能有的优缺点; 6、发明人认为的所申请项目与现有技术在技术特征上的不同之处;
专利申请过程中别人生产是否侵权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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