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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在先申请原则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专利权属于谁?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在先申请原则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专利权属于谁?

专利权在先申请原则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一、专利权在先申请原则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的原则。

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在一国领土范围内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或者给予发明在先的人,或者给予申请在先的人,多数国家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授与申请在先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知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二、申请专利权的流程是什么? 1、提交专利申请。

在发明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提交专利申请,准备好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

2、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有两个方式,一种就是直接本人去国知局办理专利业务的窗口提交材料,另一种是快递寄送材料。

3、初步审查。

审查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申请标准及缴纳费用,如果有需要更正的地方国知局会通知更正。

4、实质审查。

初步审查通过后,国知局会公布专利申请,这时候申请人可以要求国知局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如果通过了国知局会给予专利权通知书。

5、授权。

申请人在收到专利权通知书后就可以进行登记的办理了,授权后国知局会发布“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6、发证。

最后就是发放证书,发放证书之前应该把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等费用给缴纳完,然后会获得国知局发放的专利证书。

不排除相同领域内的有些发明创造物正好是相同的,而且两位发明者在创造的过程当中,彼此间都没有任何的侵权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总不可能分别去授予两份专利权,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就是按照再先申请的原则确定专利权人的。

专利权变更时间是多久

专利权属于谁?



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那么。

谁可以成为专利权人?专利权属于谁?乐知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了解。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5、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6、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以上就是乐知小编整理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法律知识,在社会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事同一人。

当发明一项专利之后,专利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此时专利申请人便成为专利权人。

: 专利权的归属问题

专利权属纠纷有哪些?怎么解决?



实践中,确定专利权权属是很重要的,只有确定了专利权人,那么才有一个明确的保护对象。

而因为专利权权属产生的纠纷也是很多的,那么此时该如何解决专利权权属纠纷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专利权权属纠纷有哪些 专利权权属纠纷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当事人之间就谁应当是发明创造的真正权利人而发生的纠纷。

《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据此,专利权人包括单位和个人。

单位有权获得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获得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

1、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其中发明人指发明的完成者,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新技术方案的人。

设计人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即提供资金、设备、材料、试验条件,进行组织管理、协助绘制图纸、整理资料、翻译文献等人员,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第二款,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因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在单位将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主张其是真正权利人与其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也属于专利权权属争议的类型。

除了上述两类最主要的两种类型之外,还可能存在其他争议类型。

如《专利法》第八条规定的合作完成发明创造的,其 个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而合作完成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主张其也是专利权的争议。

再如将剽窃他人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权的,真正的权利人主张其是专利权人的等等。

二、专利权属纠纷怎么解决 (一)行政方式解决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对“专利权归属纠纷”进行调解。

第八十一条对专利权权属纠纷调解的地域管辖作了规定。

第八十六条对于行政调解与诉讼的关系适用作了规定。

(二)司法方式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已将“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作为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权纠纷案件的范围。

第二条对于专利纠纷案件的别管辖作了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作了规定。

上述两种救济除了程序不同之外,在实体处理和认定方面的依据基本相同。

在解决专利权权属纠纷之前,我们应该先知道常见的专利权权属纠纷都有哪些,了解清楚各个纠纷的情况,才能对症下药,很好的来解决纠纷。

至于实际的解决方式,分为了行政方式与司法方式,各位可以从实际出发,选择恰当的方式来解决。



专利权在先申请原则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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