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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什么,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如何维权?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什么,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如何维权?

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什么



一、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1、独占权。

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 2、许可实施权。

许可实施权,也就是许可使用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

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专利转让给他方(受让方)所有的法律行为。

专利权的转让,使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所有人发生变更,原来的专利权人不再拥有专利权。

专利权的转让有两种方式:合同转让与继承转让。

合同转让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比如通过买卖、交换、赠与、技术入股等方式转让专利权;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知局登记,由国知局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4、专利权人的其他权利。

①标记权:指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②放弃权:当专利权人认为自己不需要再继续维持其专利权时,可以用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也可以以不缴纳专利维持费的方式自动终止专利权。

③诉请保护权:即当专利权被他人侵害时,专利权人享有依法请求司法机关给以保护的权利。

二、专利权的期限有多久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终止。

专利一旦失效,即不再受保护,该发明便进入公有领域,也就是说,权利人不再对该发明享有专有权,该发明可由他人进行商业性利用。

专利权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可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在向专利管理局申请专利权之后,如果能够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么经过审查、公告,就会授予申请人专利权,至此申请人也会成为专利权人,然后享有一定的权利。

而能够成为专利权人的,除了个人之外,其实单位也是可以作为专利权的主体。

在专利权人类型上面,大致分为了三种,包括发明、设计人所在单位;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发明人、共同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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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如何维权?



一、专利权人发现专利侵权后如何维权 (一)解决专利侵权时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 (1)专利权属证据。

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

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3)赔偿金额证据。

证明其提出的赔偿金额有事实依据。

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二)协商与和解 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

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

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

(三)行政裁决或协调 专利权人在侵权人侵权事实和证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行政处罚。

在行政裁决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四)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在发现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后,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同时有权申请对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进行诉讼保全,申请法院强制令,禁止侵权人继续侵权行为。

为保证经济赔偿的切实执行,专利权人在起诉的同时,可向受理法院申请对侵权人的等额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二、专利侵权的处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秘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和本法规定的其他权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大多数专利纠纷的产生都是围绕专利侵权展开的,此时侵权人的行为无疑会对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作为专利权人平时就要清楚该怎么保护自己的专利,另外出现专利侵权事件,也要知道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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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和专利发明人有什么区别?



一、专利权人和专利发明人有什么区别? 1、从定义上区分: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

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

发明人为自然人。

2、从权利上区分: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

(1)、专利人身权: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

(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独占权。

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

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3)、转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发明人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 专利发明人只拥有名誉权并非财产权,只能变更不能转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是个人和单位,财产权可以转让;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授权后叫专利权人,有申请权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才是专利权人,才拥有专利权。

二、专利权人需要负担哪些义务 我们都知道,权利与义务是相铺相成的,既然专利权人拥有权利,那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专利权人应在获得专利权后,需按时缴纳专利年费。

每年应按时缴纳专利年费,以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逾期不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就会丧失,发明成果将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任何人都可随意使用。

如果是授权进行的职务发明专利是属于单位所有的,那么该单位也是该专利的所有权人,那么单位是可以提前与发明人进行约定支付相应的奖励费用,如果双方对职务发明的归属权发生了任何的纠纷时,不仅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也是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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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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