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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变更要花多少钱,专利申请人变更费用有哪些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申请人变更要花多少钱,专利申请人变更费用有哪些

专利申请人变更要花多少钱



专利申请人变更要花多少钱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元。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元。

二、发明人与专利权人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人是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专利权的所有人。

要想成为专利权人,有两种方法: 1、自己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符合授权的条件,依法授予专利权。

2、通过继承或交易成为专利权人。

公民或法人死亡或终止时,其合法的继承人得成为专利权人;通过买卖交易,他人也得成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可自己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使用费。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发明创造的完成者。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

职务发明的发明人对专利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励报酬权,除此之外发明人对专利不享有任何权利,自己不能实施专利也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发现他人侵犯专利权的,也无权加以制止。

三、专利权人有哪些基本权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专利申请人变更费用有哪些



一、专利申请人变更费用有哪些 1、缴费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向国知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知局规定。

” 2。缴费程序:《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知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知局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知局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

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直接向国知局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知局提出退款请求,国知局应当予以退还。

”和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 二、缴费注意事项 1、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款,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或者汇款用途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

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应为9位(2003年10月1日之前申请的专利)或13位(2003年10月1日之后申请的专利),不得缺位,最后一位校验位前的小数点可以省略。

例如:9位申请号可写成9910XXXX。2或者9910XXXX2;13位数申请号可以写成200510XXXXXX。1或者200510XXXXXX1。

所缴的费用名称可以用简称(见专利费用标准)。

2、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缴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和缴纳费用的名称(或简称)。

缴费人汇款时收到银行或邮局汇款凭证,应认真核对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缴费人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这些信息在以后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

费用不得寄到专利局受理处。

3、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款,如需发传真,应在汇款当日,将汇款单复印件及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分项金额、邮编、地址、收件人信息,发至收费处。

此办法是对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的补救方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银行汇付: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邮局汇付:

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我们不一样



笔者的同学在填写专利申请信息的时候,把专利的申请人和发明人搞混淆了,为此着实费了一番功夫。

那么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依据《专利法》专利申请流程如下所示: 1、提起专利申请。

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有关机构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

第三十七条:国知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3、对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批准答复,颁发专利证书。

二、受理专利申请的部门是哪 1、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包括知识产权涉外事宜;没有直接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的行政执法权力;具有指导地方法规制定和执法业务,以及指定管辖的职能);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地方知识产权局没有审查和授予专利权的职能) 2、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设置:省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地州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首府城市知识产权局;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各地(州)级市知识产权局;直辖市各城区知识产权局;新疆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3、地方管理专利工作部门的职能: (1)处理职能:认定侵犯专利权行为是否成立;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2)调解职能: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其他专利纠纷。

三、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区别 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其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申请人则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

申请人是专利人权(自然人、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

如某企业申请专利,申请人是该企业。

专利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

如某人申请专利,申请人、发明人填写的都是该自然人,而发明人和专利证书上体现的专利权人是同一个人。

专利证书上,不会体现申请人字样,只有专利权人,专利证书上的专利权人,就是专利申请人。

以上就是笔者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专利申请人和发明人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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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人变更要花多少钱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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