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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应该如何避免专利侵权?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应该如何避免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期间是多长?



一、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长? 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期间——2年 《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二、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哪时候开始起算? 根据法律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三、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有哪些效力? 1、损害赔偿请求权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尽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但只要侵权行为仍在继续,且权利人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判决停止侵权行为;损害赔偿额则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鉴于我国的现状,这种规定有其合理性及可行性。

2、停止侵害请求权 停止侵害请求权不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消灭。

原因如下: (1)权利人对已过诉讼时效的侵权行为不予追究,只能认为是对该行为的默认,不等于对新的、扩大的、继续的侵权行为的默认; (2)我国无取得时效,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虽然丧失债上请求权,但并不意味着侵权人取得未来的专利实施权; (3)如果承认停止侵害请求权得因时效而消灭,侵权人可以利用这一点来逃避法律制裁。

因为侵权人可以利用少量的生产、销售来试探权利人的态度,而专利权人在自己没有实施或没有合作伙伴时,因诉讼费用等问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每一个侵权人提起诉讼。

但当他与他人订立了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后,如不提起诉讼,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应该如何避免专利侵权?



1、保密性 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应将项目组的人员减少到最低限度,并要求其承担保密义务。

项目的名称可采用代号。

在申请专利之前不召开任何形式的发布会,不发表论文,也不召开鉴定会。

这样做的目的是不让竞争对手了解本企业的开发动向和意图,特别是新产品的技术方案,以避免竞争对手枪先申请专利,从而造成本企业的侵权行为。

2、专利调查 发展日新月异,专利文献也以每年100万件的速度增长,而且绝大部分的创造发明都属于改进型发明,所以在申请专利和实施专利之前必须进行查新,避免落入他人专利的保护范围。

那种未经过查新就认为自己的发明属于率先创新的乐观态度和不会有相同发明存在的侥幸心理是万万要不得的。

未经过查新的创造发明即使能够取得专利权,那么它的法律稳定性也是不牢固的。

有可能得而复失,并因涉嫌侵权而受到法律的追究。

3、抢先申请 专利申请必须先发制人,特别是在采用先申请原则的国家。

我国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因此企业在制订专利申请战略时,不仅要采取预防措施,而且更重要的是应主动出击、抢占制高点。

这样就会使相同的发明创造不会再被授予专利权。

因此就会大大降低本企业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概率。

4、文献公开 在新产品获得专利权后,仍需继续研究对该新产品进一步改进的各种技术方案,并将那些本单位近期不准备实施,但一旦被其它企业抢先获得专利权又会妨碍本单位实施的其它可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

以防止其它企业采用外围专利战略与自己对抗,限制本企业的发展和造成侵权行为。

5、专利收买 就是收买竞争对手的专利为己所用,避免对方以专利侵权为由对自己不断改进的新产品提讼。



专利侵权怎样赔偿



1、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2、专利侵权的赔偿同上。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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