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宣告商标无效的情形,哪些行为才属于商标侵权?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特别宣告商标无效的情形,哪些行为才属于商标侵权?
特别宣告商标无效的情形
1、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2、注册商标争议。
3、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4、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哪些行为才属于商标侵权?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发明专利驳回后怎么处理
发明专利被驳回处理方式: 1、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复审请求。
如果,觉得审查员的意见没有道理,可以在收到驳回决定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复审请求,并同时缴纳复审的官费。
在复审请求中要写明,为什么觉得审查员在驳回决定中的意见不正确。
在提交复审请求的同时也可以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以克服存在的问题。
也就是说,如果审查员的意见确实有理有据,那么可以通过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来想办法取得授权。
2、在提出复审后,若维持驳回结果不变,则可以以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国知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申请人对国知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宣告商标无效的情形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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