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驳回最新情形有哪些,商标转让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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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驳回最新情形有哪些
发明创造申请后除了形式上的缺陷和程序上的失误被驳回外,还存在如下十一种驳回理由: (1)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是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2)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例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或是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
(4)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
(5)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单一性的规定。
(6)同一发明主题有两个以上提出专利申请时,申请人不是最先申请的人。
(7)说明书没有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该发明。
(8)权利要求书等不到说明书支持。
(9)权利要求的内容不清楚、不简明。
(10)独立权利要求没有记载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11)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商标转让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注册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受让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
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4、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
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
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专利初审合格代表什么?
1。收到初审合格通知,说明当事人专利初审没有明显的实质缺陷,也没有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但尚未进入专利授权阶段。
专利初步审查阶段是在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后自动进入的阶段。
后续还要进行: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
授权阶段: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
至此,专利授权过程完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知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知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专利驳回最新情形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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