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怎么处理啊,侵权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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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怎么处理啊
一、产品质量纠纷是侵权还是合同纠纷 可以归为侵权也可以归为合同纠纷,如果起诉至法院确定案由时,律师要考虑主张侵权能为当事人获取最大利益还是主张合同纠纷能获得最大利益。
如果因产品质量造成人身损害,确定为侵权的话,权利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确定为合同纠纷,则起诉时无法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发生产品质量纠纷如何处理 1、协商: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与用户、消费者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和解。
2、调解:包括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主持的调解。
法院调解是以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先进行的一种调解。
3、申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而且达成书面协议将纠纷交给第三方———各地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纠纷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法律制度。
仲裁裁决一裁终局而且具有强制性,表现在当事人一旦选择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者所作的裁决就具有法律效力,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也是仲裁和调解的区别所在。
5、诉讼:当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当事人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是法律规定的解决产品质量民事争议的最后途径。
三、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按实际情况,对于产品质量纠纷,如果属于侵权行为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质量纠纷属于违约责任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
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侵权的举证原则是什么?
一般举证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中的“谁主张”是主张事实的存在,而不是主张权利的存在。
因为权利是法律赋予的,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需要加以证明。
主张自己享有或者对方不享有某项权利,必须依据某个事实的存在,有了事实的存在,才能把纸上的权利变为现实的权利,而谁认为这个事实存在,谁就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实。
认为这个事实不存在的对方,不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个事实不存在。
理解“谁主张、谁举证”要明确以下三点: 1、对积极事实的存在、发生需要主张之人承担举证责任,如主张对方负有某种义务、自己和对方实施了某种行为以及某种事实或行为的存在等等;对消极的事实(即没有发生的事实)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主张自己没有实施某种行为、对方没有实施某种行为、某种事实没有发生、没有存在。
2、分清举证责任与举证权利,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必须进行举证,否则自己的主张得不到支持、承担不利的后果;而享有举证权利则不同,自己可以进行举证,也可以不举证,举证成功则消灭对方的主张,即使举证失败也不需要承担对方主张的责任,对自己也没有不利的影响。
更重要的是不能因此免除对方承担举证责任,举证不能自己的主张仍得不到支持、承担不利的后果。
3、关于免责条件的举证。
不论是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行为,都有免责的情况,如不可抗力,被告可以举证证明属于是不可抗力是导致的相关侵害的原因,以及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以此来进行免责。
这虽然是由被告进行举证,但这既不同于举证权利,又不同于举证责任和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成败与否直接涉及到被告是否能够免责,与被告有着切身的利害关系,其本质还是“谁主张、谁举证”,应定性为免责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适用“谁主张、谁举证”这一原则的前提下,法律特别规定,本应由一方(通常是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而由对方(通常是被告)来承担。
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例外和补充。
举证责任倒置主要适用以下情形: ( 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
如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
( 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
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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