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专利的范围有哪些,2022年中药专利申请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商业秘密专利的范围有哪些,2022年中药专利申请
商业秘密专利的范围有哪些
(一)概念区别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
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申请紧急保全。
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二)保护制度设立目的不同 商业秘密是秘不示人的秘密武器,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目的侧重于维护公平竞争。
专利是国家授予的一项合法垄断权,通过《专利法》保护,目的侧重于鼓励创新。
(三)保护范围不同 从对两者的概念分析可以看到,商业秘密所涵盖的保护范围较为广泛,包括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
只要当信息不能被归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时均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可获得专利权的装置或工艺手法,甚至可以是研发过程中的试验记录或是任何将来具有价值的其他信息。
专利的保护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至少有一部分信息是需要公开的,比如说明书、附图、具体实施方式等。
(四)取得方式及成本不同 专利权基于申请的并经过行政机关公告授权取得,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应当在授予专利权后向社会公开。
发明专利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有望改为15年),期满需要缴费来续期。
商业秘密的取得无需行政机关审批,只要该信息符合秘密性、保密性和价值性即可(特别说明,新颖性不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新颖性是专利制度中的法律概念和专利有权需要符合的条件之一,并不能套用到商业秘密制度上。
),核心技术信息所有人自行采取保密措施。
此外,商业秘密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拥有者一直持续把某信息当商业秘密对待,该信息从产生之日起立即生效,而且可以一直持续拥有商业秘密的身份,而无需去向任何机构申请登记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但看似无须官方成本,而根据“免费的才是最贵的”理论,企业通常为了维护商业秘密需要采取一系列保密措施,这些措施的花费可能是上无封顶的。
(五)公开后果不同 专利的取得是以公开为前提,是通过公开后取得权利保护。
而商业秘密一旦公开,就不再受到保护了。
(六)侵权判定原则不同 专利侵权通过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来认定,主要是运用相同侵权或等同侵权等原则,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022年中药专利申请
中药专利,是就中药申请的专利,包括重要组方专利、中药制备工艺专利、中药用途专利等不同的类型。
中药的用途发明专利,是指对已知中药发现了某一不为人知的新用途时,我们可以针对这一用途本身申请专利,从而使得其他人不能将该药物应用于这一用途。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是许可方(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技术多次许可他人使用的许可贸易方式。
根据这种许可方式,专利权人除了允许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允许第三方使用其专利,专利权人自己仍然保留其专利的使用权。
这种许可方式的好处是有利于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但如果专利权人考虑不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理失当,没有限制地签订这种实施许可合同,会导致专利产品的生产过剩,影响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的利益。
(2)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限制范围内,对许可人的专利技术享有独占使用权,并且被许可人是该专利技术的惟一使用人,许可人(专利权人)和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在相同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实施专利。
根据这种许可方式,专利权人虽然可以获得较高的专利技术使用费,但也束缚了专利权人自己的手脚,所以在实践中这种许可方式较少使用。
(3)非独占许可 按照这种非独占许可方式,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分享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允许第三者实施其专利。
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共同占有市场,通过专利技术的实施,获得经济利益。
(4)分实施许可 这种许可方式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使用其专利,按照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还可以将专利许可给第三方使用,相对于原实施许可合同,这就是分实施许可合同。
在这种许可方式下,专利权人可以从分实施许可合同中收取部分提成。
(5)交叉实施许可
商业秘密专利的范围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2022年中药专利申请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