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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有哪些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有哪些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前面已经讲了那么多与“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相关的事儿,就是为了让大家快速分清二者的区别。

1、认定机构不同。

驰名商标是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则是由省工商部门认定。

2、认定标准不同。

驰名商标必须达到全国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而著名商标满足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知悉的程度即可。

3、受保护的范围不同。

驰名商标不仅能得到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还能根据认定部门的不同得到商标局及司法部门的保护。

而著名商标受保护的范围和程度明显小于驰名商标。

4、宣传作用不同。

《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而经认定的著名商标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业务宣传上。

一、“著名商标”概念解析及优势 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

著名商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其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经认定的著名商标可以用在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业务函件、业务宣传上,其所指商品将被视为知名商品。

任何人不得将著名商标或其近似商标用于商品名称、包装或装潢上;也不得使用著名商品特有的或与之近似的名称、包装或装潢。

在与著名商品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运用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元素,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若有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使用,会对著名商标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

当然,企业名称、字号登记在先的除外。

著名商标会得到更多的保护,也更加容易维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指出禁止他人擅自使用著名商标的特有名称、包装和装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也经常将著名商标列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著名商标还有益于扩大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及影响力,能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是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的重要推动力。

二、“驰名商标”概念解析及保护措施 驰名商标,是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

1、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保护,而驰名商标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可以对抗他人的恶意抢注,其他公司也不得将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或公司名称注册。

2、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

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

在实际执行中,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在国家工商总局有统一备案和公告。

即便有人在不相同或不类似的商品上申请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工商局一般也会主动不予核准注册。

而由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不会得到工商局的主动保护,只能在侵权情况发生时,由其所有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3、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罪的客观行为表现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指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

著作权人一般指作者,也可能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演绎作品著作权由演绎人享有,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其中的作品可以单独或分割使用的,其作者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如果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其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任何未经上述人员同意而使用其作品的,均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印件。

根据本条规定,复制与发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行为,应同时具备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如果仅仅具备其 个方面的则不符合侵犯著作权罪行为特征。

当然不同行为人事先通谋而分别实施复制、发行的,属于共同犯罪,仍然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

出版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复制发行。

出版者出版图书,一般需要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取得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

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原版、修订版方式制作成图书并予以发行的独占权利。

它是一种与著作权有关的重要权益,同样具有排他性,他人不得行使,否则构成侵权。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这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

录音录像制作者即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人,由于他们不仅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付出了相当的独创性劳动,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也依法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音像制品的,当然是对其权利的侵犯。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

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主要是署名权),而且必然会影响他人美术作品的销售,从而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同时这种行为还欺骗了社会公众,对中国文化市场秩序具有相当的危害,因此应予以惩治。



商标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吗



商标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吗 单纯的自然人是可以注册商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个人注册商标权归个人所有,公司注册商标权归公司所有。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商标仍然可以归为个人所有: 1、有一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农村承包经营户执照。

2、执照上的负责人和申请人为同一人。

3、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否则就有不予受理的可能。

在代理实务中,较常见的是申请人+个体工商户执照的形式来申请注册。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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