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摘要,教师课件是否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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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摘要
中草药申请专利流程 如果你的事药方的话,我想不用申请专利,可带上自己的样品直接与某药厂洽谈~~ 如何申请专利 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专利的知识产权的一项制度。
一项发明创造并不能自动得到专利保护,专利局也不能主动授予专利权,必须由有权提出专利申请的人,按。。。
基金管理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对于基金管理人来说,主要负责办理。。。
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条件及流程 昨天我已经向大家简单的介绍了一下什么是专利质押贷款,看了那篇文章以后有的人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启发。
昨天有位读者就向我咨询了一下,他也想尝试做一下专利质押贷款,但是不知道自己的条件是否符合,不知道自己的专利能否质押。
你是否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呢?。。。
最新国家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全国律协通报2017年度十大典型惩戒案例 30日上午,全国律协召开例行发布会。
全国律协副会长刘守民通报了2017年度十大典型惩戒案例。
刘守民介绍称,2017年3月24日,全国律协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揭牌成立。
截至去年5月,各省(区、市)律师协会和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均成立了投诉中心。。。
企业年报内容有哪些 一、企业年报内容有哪些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 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
国家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程序是什么 2018国家赔偿法程序应当由当事人向当地的受理机关进行申请、受理机关进行审查、受理机关进行处理、进行赔偿等程序。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
教师课件是否有著作权
一、教师课件是否有著作权 关键看教师是否有申请这个课件的著作权,如果有就是侵权(未经修改拿来用),如果没有申请那就不算侵权。
《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对于侵犯著作权如何赔偿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对权利人进行赔偿。
赔偿数额包括权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和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后者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还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应当准许。
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4、赔偿的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在商标法中权利用尽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在商标法中权利用尽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权利用尽原则是指,商标注册人或者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以后,他人再次销售的,无需获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也就不视为侵犯商标专用权。
这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合法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售出后,购买者获得了该产品的所有权。
根据物权法的原理,购买者享有使用权和处分权,有权再次销售该产品。
如果有关商品的再次销售和使用都应当获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必将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和自由贸易造成阻碍;第二,商标注册人自己使用或者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售出以后,权利人已经从中获利,权利人的权利已经实现,权利人不应当就同一商品重复获利。
在理解权利用尽原则时,应当注意如下两点: 1。权利用尽是相对于每一件投放市场的商品而言的。
所谓“权利用尽”,是指商标注册人对经其同意而售出的每一件商品的处置不再拥有控制权,无论其购买者随后以何种方式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商标注册人都无权干预,而不是指该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从此就终结了。
商标专用权在其整个注册商标有效期内都是有效的。
2。产生“权利用尽”的前提条件是商标的使用获得了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如果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他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而投放市场的,则不存在权利用尽。
如果被许可人超过许可合同的范围使用,超过范围部分的商品不适用权利用尽原则。
3。权利用尽原则不适用于“反向假冒”行为。
也就是说,不能以权利甩尽原则否定反向假冒为侵权行为。
在我国出现第一件反向假冒案例的时候,一些专家依据权利用尽原则主张反向假冒行为不构成侵权,但后来立法者最终选择了相反的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摘要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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