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英歌深陷商标争夺战,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空白如何填补?,由单位出版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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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英歌深陷商标争夺战,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空白如何填补?
非物质文化遗产属公共资源,目前知识产权在非遗保护方面仍存不少空白,层出不穷的商标抢注行为影响到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完善相关立法修法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随着时代变化,潮汕英歌舞从广场走上舞台。
受访者供图 新春将至,踏着承载古老文化记忆的锣鼓声,寓意辞旧迎新的英歌舞表演在潮汕大地拉开帷幕。
矫健的英姿、豪迈的步伐,英歌表演阵列的豪壮气势震撼人心。
挥舞在潮汕青年手中的英歌锤不断敲击市民游客的心灵,传递着当地民众千百年来平安吉祥的美好祈愿。
就在不久前,一场关于英歌的“商标保卫战”悄然落下帷幕:广东省非遗法援律师团日前披露,经英歌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李俊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去年就第16999507号“英歌YingGe”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案正式作出裁决,宣告由广东省汕头市郑某某注册的“英歌YingGe”商标无效。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非遗资源得到开发、走向市场,围绕非遗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愈发凸显。
2021年底,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推进计划》将研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上议事日程。
“随着‘双创’热潮的不断升温,与非遗知识产权有关的争议将会愈演愈烈。
”广东省非遗法援律师团团长、非遗保护专家邓尧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属公共资源,目前知识产权在非遗保护方面仍存不少空白,层出不穷的商标抢注行为影响到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完善相关立法修法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蹭非遗热超250个商标疯抢“英歌” “北有安塞腰鼓,南有普宁英歌。
”在揭阳普宁民间,融舞蹈、南拳套路、戏曲演技于一体的英歌,一直被视为扬正压邪、吉祥平安的象征而备受推崇,流传至今已有300多年历史。
2006年,英歌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随着短视频平台的推广,气势雄壮的普宁英歌频频登上热搜。
成为“新晋网红”后,英歌文化的潜在商机被激发。
广东省非遗法援律师团调查发现,“英歌”被个人或单位注册为商标的情况屡见不鲜。
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截至发稿日,商标名称包含“英歌”二字的超250条,其中与“英歌”名称完全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有34条,以“英歌舞”为名的注册申请也有不少。
这些“英歌”商标的注册与非遗传播热度的提升不无相关。
乘着两届“普宁英歌文化节”、普宁市流沙西街道入选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东风,“英歌”商标注册申请也分别在2013年、2019年掀起两波小高潮。
邓尧介绍,上述商标申请覆盖商品到服务多个类别,包括餐饮、服饰、科技、贸易表演、教育等。
其中,2016年7月21日获准注册的第16999507号商标“英歌YingGe”引起了非遗法援律师团的注意。
该商标分类为第41类,可以使用在文字出版、组织表演、体操训练等服务上。
“争议商标名字与国家级非遗名录完全相同,意味着如果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其他任何人和单位使用‘英歌’二字从事相关服务,都可能涉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
”他说。
去年2月,李俊浩正式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广东省非遗法援律师团也对其施以援手。
经过7个月细致的证据收集和法律研究,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对争议商标作出“无效宣告”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裁定书显示,商标“英歌YingGe”已构成上述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裁定还认定“英歌”作为商标由被申请人独占注册及使用,不利于英歌的保护传承,容易对我国文化等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收到被申请人不服裁定提起诉讼的通知和材料。
如今,中国商标网尚显示有20多件注册成功的“英歌”同名商标。
“我们暂不能断定,这些商标是否全部都属于不应当注册的情形。
”邓尧说,上述数字只是非遗商标注册热潮的客观反映,如何识别和处理这些商标,仍有待社会各界进一步研究与探讨。
产权问题如何防止非遗元素被滥用 在非遗领域,像“英歌”商标被不正当注册这类情况并不少见。
记者在有关法律数据库检索发现,在1839条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裁判文书信息中,商标权属与侵权纠纷就占了1459条。
如何借助法律为非遗保驾护航,成为摆在非遗业界面前的全新课题。
2011年,我国已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但该法律侧重于非遗的行政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现识产权法律未对非遗保护作出明确规定。
市场竞争靠品牌,品牌的核心基础是商标。
邓尧观察到,许多非遗技艺过去主要靠口传心授,生产者普遍没有自己注册商标和品牌的意识,“如果这些商标被他人抢注后占据市场,会给非遗的传承与发展带来极大困扰”。
由单位出版的书版权属于谁
一、由单位出版的书版权属于谁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是比较复杂的,有很多不同的情况,例如公民个人创作的,一般由创作人所有。
著作权只要没有转让,就始终都是作者的。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如何调解知识产权纠纷
如何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遇到知识产权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行政处理、仲裁和诉讼等方法来调解。
在不同的情形下选择不同的解决方式有利于化解纠纷。
下面由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1、协商 协商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直接的协商和谈判,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使纠纷得到解决的活动。
2、调解 调解是指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经双方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调解人从中协调,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互作让步,达成协议,从而使纠纷得到解决的活动。
3、行政处理 行政处理是指知识产权纠纷有关的当事人或者不特定第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其知识产权纠纷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活动。
4、仲裁 仲裁是指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审理,由仲裁机构做出对争议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解决纠纷的制度。
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裁决或调解书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或履行义务,也可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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