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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响应当局,维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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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



2008年9月22日,江苏省扬州工商局经检支队接到扬州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A公司)的举报,称扬州某自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B公司)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了该公司的CKD技术,生产出AKD产品,侵犯了A公司的商业秘密。

据了解,A公司2005年研制成功的CKD产品经鉴定整体性能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产品具有一定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现任职于B公司的高级工程师顾某在A公司工作期间参与设计了CKD产品,并掌握了该产品的技术信息。

2007年12月,顾某离开A公司。

2008年1月8日,6名原在A公司工作的员工共同出资成立了B公司。

B公司成立后,顾某担任主要设计人员,开发设计了与CKD产品具有相似性能的AKD产品,并于2008年6月投入生产。

截至案发时,B公司已生产AKD产品15台。

分析: 商业秘密案件一般涉及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信息。

在实践中,基层工商机关遇到的商业秘密案件并不多。

接到举报后,扬州工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专案组分析案情后,认为本案有3个关键性问题:一是A公司的CKD技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二是如何证明B公司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并使用了A公司的CKD技术;三是如何证明B公司的AKD技术与A公司的CKD技术具有一致性或相同性。

1。A公司的CKD技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对商业秘密是这样定义的:“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权利人(申请人)认为其商业秘密受到侵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处侵权行为时,应当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存在的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规定,办案机构要求A公司提交相关证据证明CKD技术属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A公司提交了该公司两次委托相关部门所作的科技查询结论,查询结论证明A公司的CKD技术具有独创性、不为公众所知悉,使用该技术生产的产品整体性能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外,A公司还提供了该公司的内部保密规定、技术管理规范、技术文件管理规范、员工手册,证明公司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

2。如何证明B公司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并使用了A公司的CKD技术?

响应当局,维护知识产权



主要特点 法律限制 对比总结 “炉石传说”案中原告请求法院保护五个作品:炉石标识、游戏界面、卡牌牌面设计、卡牌和套牌的组合、视频和动画特效。

其中,仅炉石标识和视频及动画特效两个作品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其他三个作品认定被告未侵权。

其中卡牌和套牌的组合是游戏的规则和玩法,包括其中的文字说明。

法院认为,游戏的玩法和规则属于思想,卡牌的文字组成和说明是对规则的表达,规则的表达又非常有限,当规则的表达和规则混同时,则无法予以保护。

只有被告完全或者几乎完全抄袭了原告的游戏说明,才应认定为侵害了原告的游戏说明书的著作权。

而“花千骨”案是一种突破,法院明确游戏的规则和玩法不能一概属于思想, 应当看规则里是否具体到叙事性的情境中,那么该具体的规则应当是属于表达的部分,即规则也分思想和表达,而非仅仅是思想。

华东政法大学尹腊梅老师对“花千骨”案的裁判思路表示赞同,她认为,如果将卡牌上具有选择空间的技能描述也视为游戏规则,那么游戏规则也有思想和表达之分。

借用思想表达金字塔原理,游戏规则具体到一定程度,足以构成表达,不能将游戏规则所具有的信息传递功能理解为实用功能。

游戏规则具有指挥玩家如何推进游戏的功能,但并不能因为具有此功能就一定不能被著作权法保护。

她以曲谱为例启发大家思考:曲谱的作用是告知演奏者用哪根手指以何种速度敲击哪个琴键,以"1234567”显示音符的不同排列呈现在纸上,具有了独创性。

同理,卡牌游戏中的文字也具有指挥各个玩家及游戏进程的作用,既然琴谱可以构成作品受到保护,那么卡牌游戏的文字也应当同样受到保护。

更为科学的理解是,应该是将金字塔中下部那些“具体的游戏规则”视为“规则的表达”。

卡牌游戏的出牌规则、胜负条件、模式等规则,属于卡牌游戏的规则,至此为止,都属于思想的范畴。

但是再往下,到了卡牌上武将名称、武将技能名称以及武将技能内容描述之间的对应关系,武器名称以及武器内容描述之间的对应关系,像某卡牌这种,还包括若干的锦囊牌和战功系统(满足特定条件下获得的荣誉称号)以及每个武将的技能内容描述等具体设计,毫无疑问有了巨大选择空间。

这些对应关系以及卡牌文字说明所体现出来的具体设计,是一种以游戏的载体对人物关系和情节所做的表达,具有叙事性,应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在各大会议上表达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中国当局将加大惩罚力度,并强调,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

要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为基本导向,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对各种侵权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产权纠纷案件要依法甄别纠正。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要用有力的产权保护、顺畅的要素流动,让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



知识产权法常识企业名称权的保护途径



对于侵犯名称权的行为,权利人有以下途径请求制止: 1、请求行政机关保护。

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提起民事诉讼。

对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名称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外,对于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的,当事人依法可以请求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详见本章中的“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的冲突的解决”) 【相关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0722] 第二十七条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如何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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