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的区别,专利局公告送达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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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的区别
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各项权利:(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而言,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五种行为:对于产品专利,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方法专利,可以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包括制造、销售和进口三种行为。
(2)允许其它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法所称的“许可”。
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方不取得专利权,只取得专利实施权,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
许可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被许可方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3)禁止其它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
这项权利体现了专利权的排他性,是专利权最重要的方面。
(4)请求保护的权利。
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管理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当事人任何一方对专利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当事人在三个月期满未起诉,又不执行决定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专利权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通过专利管理机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专利权。
(5)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6)放弃其专利的权利。
放弃也是对专利权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
放弃可以通过向专利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不交年费的方式实现。
(7)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标记可以是“中国专利”或类似的词句。
专利号是专利局在授予专利权时赋予的顺序号。
专利法规定,如果其他人侵了专利权人的这项权利,假冒其专利,和将非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冒充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自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局公告送达怎么查
当我们一说到专利产品的话,肯定就会觉得产品质量有保证,因此会优先考虑购买,这也是申请专利权的一个优势。
另外小编今天要和大家说一说专利局公告送达怎么查这个问题,这样我们在申请专利的时候也能知道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心里比较有底。
(一)首先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点击上方菜单栏中的“专利检索与查询”,进入之后再次点击“中国专利查询系统”。
(二)进入“中国专利查询系统”之后,点击公众查询下的“点击即入”,然后选择“同意以上声明”,继续。
(三)输入专利的名字,查询,然后点击专利的“基本信息”,查看基本信息就可以看到专利时候被授权,或者被撤回,或者专利已经到期,一般有这三种情况。
在“发明公布/授权公告”下如果有两个公告号的话,一般专利就是授权了。
在“事务公告”下有专利的详细信息。
(一)显著性:指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
(二)独占性: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许可,他人擅自使用即构成侵犯商标权。
(三)价值性: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商标可以有偿转让。
(四)竞争性:指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
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
专利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合同法》、《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可分为自愿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指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强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一、自愿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的让与人与受让人按合同法规定的相关原则,在自主、自愿、公正、平等的基础上表达自己真实意思,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自愿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注意必须是在该专利存续期间内,而不是在该专利有效期届满或者该专利被宣布无效的时间,否则,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无实质上的合同意义,无法产生合同效力。
二、指定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的实施许可合同是在专利权人不履行相关义务,而被《专利法》的有关规定被专利管理部门指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人与被指定的单位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法》第十四条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费用。
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三、强制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被授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履行其义务,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许可,与专利权人签订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合同。
《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强制许可”。
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的区别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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