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技术专利转让协议有效期,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技术专利转让协议有效期,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技术专利转让协议有效期



虚假宣传房地产的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机关投诉,或者收集相关证据提起诉讼。

宣传广告就开发出售的商品房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由此对买受人决定订立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开发商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过户: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在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完成变更,只要申报变更的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工商局要求,当日受理就能办结了。

办理步骤: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专利权转让、专利权许可



专利许可 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专利权人实施其权利的方式有多种,其一是自己实施;其二是将权利转让给他人;其三是许可他人实施专利。

专利许可与专利转让不同。

专利转让是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权全部“转让”(出售)给他人的行为。

在专利权转让中,转让专利权的一方为“转让方”;接受专利权的一方为“受让方”。

一旦发生专利权的转让,转让方就不再对该专利拥有任何权利;受让方即成为该专利的新的所有者,有权行使专利权的所有权利。

专利许可是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专利。

给予许可的专利权人为“许可方”;接受许可的一方为“被许可方”。

专利许可的作用之一是通过专利许可,企业可以收回研究开发的投人并取得最大的回报,使专利产生最大的市场价值;另一作用是通过专利许可,科学技术成果得以推广应用,从而促进国家的技术创新,提高国家的科技竞争力。

专利许可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是专利许可的方式之一,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具有独占性实施权,许可方不得再将该项专利的同一实施内容许可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本人也不能在上述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

二、排他实施许可 排他实施许可亦称独家许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再许可第三方在上述许可的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但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

三、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并可以继续许可第三方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

四、交叉实施许可 交叉实施许可又称互惠许可、相互许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专利的实施权,即一方在接受另一方许可的同时或之后,向该另一方授予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五、分许可 分许可又称再许可、从属许可,指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经许可方的事先同意在一定的条件下将同样的许可内容再转许可给第三方实施。

在专利许可中,通常会涉及“技术秘密”。

按照专利法的要求,专利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然而,专利法并未要求专利说明书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有的实施方式,专利权人有可能将某些最佳的实施方式作为一种技术秘密保留起来,而未将其写入专利说明书中。

此外,在实施专利技术的过程中,有可能涉及一些通过长期实验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而获得的专门知识和技术信息。

另一方面,专利说明书中记载的实施方式通常是在实验室中或者在小规摸条件下得出的,离商业性生产还有一定距离,从实验室试验到实施商业性生产也可能另外需要一些专门知识和技术信息。

因此,若想实施某项专利有时会涉及一些专门知识或技术信息的获得问题,这些专门知识或技术信息通常处于一种保密的状态下,称之为“技术秘密”。

专利许可有时不得不涉及“技术秘密”。

这些技术秘密可以是设计图表、机器草图和蓝图。

零配件清单、原材料说明。

生产工艺流程等等。

技术秘密经常是许可人在有关技术领域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主要原因,因此成为许可人加以保护的对象。

关于技术秘密,可以在专利许可合同之外签定一项技术秘密合同,也可以在专利许可合同中列入有关技术秘密的条款。

根据技术秘密合同或者技术秘密条款,技术秘密提供方有义务将技术秘密传授给技术秘密接受方以便其可以利用该技术秘密。

此外,在技术秘密合同或技术秘密条款中,还应包括有关技术秘密接受方有义务不向第三者公开技术秘密的内容

技术专利转让协议有效期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权转让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