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无效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产品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有哪些?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申请专利无效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产品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有哪些?
申请专利无效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如果想要自己设立创造的专利产品得到国家专利法的保护,就要向相关部门申请专利,得到专利证书之后就能获得保护了,但是如果后续发现有专利无效的事由,也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接下来,关于申请专利无效需要提交什么资料的详细内容,就由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1、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
2、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3、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4、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委托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产品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材料。
(2)人民法院送达的包括诉讼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3)委托人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时间、投产准备情况说明。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同时应缴纳费用: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费为3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500元。
费用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产品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时候针对当事人生产销售的产品,往往会存在一些假冒伪劣产品那么产品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一)直接侵权行为。
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其表现形式包括: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二)间接侵权行为: 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间接侵权行为通常是为直接侵权行为制造条件,常见的表现形式有: 1、行为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械设备; 2、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等。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产品专利侵权可以告销售商,根据我国现识产权法,销售者只要销售了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即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但如果处于“不知道”的主观状态,则法院有可能判决其只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而免除其对权利人的赔偿责任。
相关的法律条文如以下所述。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商标法》规定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要件为:“不知道+合法取得+说明提供者”。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从中我们提炼出《专利法》规定的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要件为:“不知道+合法来源”。
国际专利申请优先权规定
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的成果第一次在居住国以外的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在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期限内,又就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向居住国外的另一个国家提出专利申请,依照有关国家法律的规定,可享有的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提出书面声明应包括以下内容:1)第一次提出申请专利的申请日;2)申请专利的申请号;3)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国家。
未写明这三点的,视为未提出优先权申请。
申请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申请时提交的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由第一次申请的国家的专利行政机构制作。
申请国际优先权的申请人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经营场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提交要求的文件:“在中国没有经常居住所或经营场所的申请人,申请专利时或者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下列文件: 一、国籍证明; 二、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营业所或者总部所在地的证明文件;
申请专利无效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产品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态有哪些?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