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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后还算侵权吗,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授权后还算侵权吗,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专利授权后还算侵权吗



知识产权当中是包括专利权申请的,对于我国专利授权来说,它是要根据相关流程进行注册,并且要缴纳相关的年费即可保护专利,如果授权后是否会面临相关的侵权问题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专利授权后还算侵权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专利侵权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维权,包括: 1、协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或在第三方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可向侵权方发送警告函,告知事项,并使对方重视该专利侵权的重要性; 2、行政救济,专利权人掌握充分侵权证据后,可向专利局行政部门举报,行政部门核查后,可对侵权人采取行政处罚; 3、司法救济,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发生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和进行赔偿等。

判定某行为是否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是看该行为所指向的客体是否落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果被控侵权行为所实施的技术方案包 含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某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中所表示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该行为落入了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即构成对该发明或实 用新型专利权的侵权,这就是全面覆盖原则。

根据全面覆盖原则,判定某行为是否构成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并不要求被控侵权行为客体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完全相同,而只要求其覆盖了权利要求中所记载的权比技术特征即可。

专利侵权案列在佰腾专利论坛上有很多哦,你可以看下 在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则是将被控产品与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所表示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进行对比,如果二者相同或相似的,则被控产品构成侵权。

1、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计算 《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 2、根据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计算 《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

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 3、根据专利许可费的倍数确定赔偿数额 《规定》第二十一条:“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 4、法定赔偿 《规定》第二十一条:“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都知道从属专利的专利权人虽然获得了专利权,但要实施其专利技术,必须获得在先专利权的专利权人的许可。

那么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的种类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理条件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48条规定,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二)共利益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49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50条规定,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第52条规定,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限制垄断的目的。

(三)从属专利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51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着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第四十九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条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一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一)从发明这个东西到申请成功该专利并获得该专利权那天开始一直到获得该专利权三年之后或者从申请该专利那天开始一直到四年以后,拥有该专利的人没有利用这个专利做事或者没有充分将这个专利的特点实施的,是可以进行专利的强制许可的,让别人也可以使用你的专利,来使专利充分的实现它的特点。

在这段时间过后,如果你有充分的理由没有对该专利进行使用的是排除在外的。

(二)当拥有该专利权的人对该专利的使用被法律判定是对该市场的垄断行为,那么也可以将其专利对别人进行强制许可,因为这样可以减少或者消除对做同一样商品的竞争者的不利影响,打破该专利拥有人对于这个市场的垄断行为,让消费者们也可以拥有更多的选择权。

(三)当国家出现了紧急情况,处于非常时期的时候,该专利可以帮助到国家或者该专利可以充分的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的时候,国家专利局可以直接给使用该专利的单位进行专利的强制许可,但是需要提供证明以及支付合理的专利使用费。



专利实施许可的三种方式



我们经常都会听说专利实施许可这一词,但是对很多专利所有权人来说并不了解,其实就是专利所有权人许可他人实施自己的专利,而且可以分为不同类型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实施许可的类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 (一)按照实施期限分,有在专利整个有效期间实施许可及在专利有效期间某一时间段实施许可;按照实施地区分,有在我国境内的实施许可和在特定地区实施许可; (二)按照实施范围分,有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及制造、使用、销售全部许可;按照实施专利用途多少分,有一般实施许可和特定实施许可; (三)按照实施条件分,有普遍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合同。

由于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所以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必须明确实施范围。

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有专门格式,按规定认真填写。

专利实施许可也称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指专利技术所有人或其授权人许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其所拥有的专利,并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

专利实施许可仅转让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利,转让方仍拥有专利的所有权,受让方只获得了专利技术实施的权利,并没拥有专利所有权。

专利实施许可是以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被许可方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并支付使用费的一种许可贸易。

(一)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技术具有独占实施权。

独占实施权包括许可方不再就该项专利技术许可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本人也不能在上述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技术。

(二)排他实施许可 它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同时许可方保留自己实施的权利,但许可方不得再将该专利许可第三方实施。

独家实施许可与独占实施许可的根本区别在于,独家实施许可排除了许可方以外的任何竞争对手,但许可方不允诺被许可方独占实施权,其他的特征则与独占实施许可基本相同。

(三)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也称一般实施许可、非独占实施许可,是最常见的一种实施许可。

它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期限、地区或工业领域内制造、使用或销售已许可的专利产品或技术,同时,许可方不仅保留在上述同一范围内自己实施该项许可专利的权利,而且还保留再授予第三方在上述同一范围或不同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专利授权后还算侵权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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