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中国审判专利侵权案件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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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专利的知识产权的一项制度。
一项发明创造并不能自动得到专利保护,专利局也不能主动授予专利权,必须由有权提出专利申请的人,按照规定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专利局接受申请后,经法定程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才授予专利权。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
专利申请文件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写。
由于申请专利事务是一项繁杂的法律事务,一般人不容易完成这项任务,申请人可以委托具有专利资格的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和办理有关申请事务。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人申请专利和办理申请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并按有关专利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缴纳代理服务费。
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文件时,可以直接面交专利局,也可以挂号邮寄专利局,还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人办理。
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按照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缴纳有关费用。
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还可以通过代理机构转缴。
专利局收到符合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后,即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并注明其专利的申请日、申请号及其他事项。
中国审判专利侵权案件的作法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一)直接对比法直接对比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的图片或照片直接进行比较,采取这一方法应特别注意作比较时直观的效果较差,特别是用笔画的专利图片,与做成产品后的视觉效果有一定差异,不能把这些图片视觉效果的差异看成是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差异。
二是将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生产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直接与被控侵权产品比较,这种比较的效果最佳,也最易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判断,但需注意的是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所生产的产品是否与申请专利时的图片或照片完全一样。
许多企业申请专利后,不断完善产品设计,实际生产的产品与申请专利时的产品往往有些变化。
因此,用产品作直接比较时,应剔除与专利文件不相同或变化之处,因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范围是以申请批准文件中的图片或照片为准。
(二)交叉对比法交叉对比法一般较适用于与公知公用产品有密切关联的外观设计专利。
在具体方法是先将被控侵权产品与已有公知公用产品作一比较,然后再将其与专利产品作比较,如果被控侵权的产品更接近于专利产品则一般构成侵权,更接近于公知公用产品则不侵权。
通过这种交叉比较来剔除公知公用产品部分造成的相同,否则,对于被控侵权者是不公平的,很可能将不是专利权人的设计范围给变相扩大到其保护范围。
(三)视角对比法视角对比法是指从不同的视线角度去比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异同。
在比较异同时,首先应看主视图,然后比较侧视图或俯图,对许多产品俯视与仰视的异同一般不是很重要,但对于较小的产品,如玩具手枪,其所有视图都属易见部位,往往无主次之分,则应从各个视角综合判断其异同。
对一些透明或半透明的产品,还应注意其透明状态下的视觉效果。
外观形状相同,但另一产品采用的全透明的设计,其视觉效果可能差异很大,从而使两件形状相同的产品不易混淆,不易区别,此时不能轻易作出相同的判定。
对一些在使用中有多种变化状态的产品,亦应注意其不同状态下的视觉对比效果,不能仅凭一种状态下的近似就作出侵权的判断。
另外还可以从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部分进行比较,设计要点往往是其与众不同的创新点。
设计要点相同或相似,而其余部分也无明显区别的,应认定为侵权。
在判断外观设计产品是否侵权时应多从几个视角去观察比较,最后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综合判断。
二、怎样判断外观设计相同?对于同一类别产品的外观设计,对应于被比设计的具体类型,外观设计相同的具体情形分为以下几种:(一)单纯形状的外观设计不管在先设计是否有特定的图案、色彩,只要被比设计的形状与在先设计的形状相同,则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被比设计的形状与在先设计的形状不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不相同,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不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二)单纯图案的外观设计只要被比设计的图案与在先设计的图案相同,则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被比设计的图案与在先设计的图案不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不相同,被比设计与在先设计不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三)形状和图案结合的外观设计被比设计的形状和图案分别与在先设计的形状和图案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四)形状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被比设计的形状和色彩分别与在先设计的形状和色彩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五)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被比设计的图案和色彩分别与在先设计的图案和色彩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六)形状、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被比设计的形状、图案和色彩分别与在先设计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相同的,两者外观设计相同。
产品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对于一些专利产品来说,可能会出现其他人进行假冒或者盗用信息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也属于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因此要进行相应的处罚,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仿冒专利产品怎么处理的详细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确定对方的产品是否与你的权利要求重合,这是最关键的,如果是,对方就侵权; (二)对方的产品是否在你获得专利权前就已经生产、并在现销售地销售了,如果是,对方就不侵权; (三)如果确认对方侵权,给你造成的损失是多大?如果你的损失无法计算,对方制造、销售侵权产品的获利有多大?这是你要求赔偿的依据。
(四)搜集对方侵权的证据,包括产品、销售范围、销售量等。
(五)由于提起诉讼后,通常对方会提出你的专利无效的请求主张,因此,你必须在诉前审视一下你的专利权是否有瑕疵。
由于专利诉讼专业性强,应当聘请律师帮你诉讼,为防止诉讼阶段对方继续侵权导致你更多的损失,你可以向法院要求发出“诉前禁令”。
最后顺便说一下,专利诉讼是向侵权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专利侵权证据可以从三分方面去收集: (一)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 了解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都是专利权人首先应该了解的,了解了这些情况对专利权人对付专利侵权应采取什么样的策略是很重要的。
(二)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
因此,证明侵权者确实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证据在处理侵权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三)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专利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专利权人所受的损失。
但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专利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是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
专利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
以此为依据,计算侵权者所得的利润。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还可以是不低于专利权人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贸易的专利许可费。
为此,专利权人要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第三人的专利许可证协议。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申请专利需要准备的材料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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