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领域的创意能申请专利吗,申请国际专利保护需要怎么做?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某人领域的创意能申请专利吗,申请国际专利保护需要怎么做?
某人领域的创意能申请专利吗
我们都知道,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每种类型的专利都有对应的条件和可保护期限。
创意,是一种思维,其中包括逻辑的思维,形象的思维,发散的思维,模糊的思维,逆向的思维等。
那么,某人领域的创意能申请专利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可以申请。
创意可以分为创意产业,创意市集,创意设计,创意礼品,创意家居,等多种创意。
创意也是属于一个人的个人主张思维,也是可以申请专利进行保护的,专利申请又分为发明专利申请,适用实用符合大众需求的专利产品,设计外观进行装饰的专利申请,发明申请专利是对一些新型产品的研发,对产品不断地进行改进更新,也可以根据以前旧的产品的基础上添加一些新型元素,从而变成自己的产品,适用实用的专利产品主要是根据大众不同的的需求进行外观或产品功能上的改进和研发,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要是针对产品的,形状,颜色图案,大小,外观,所具有的艺术性的,富有美感的并且合适可以应用于工业上的新设计。
创意的专利包括的范围很广,所以应当选择专利与自己创意所相近所符合的进行申请。
专利(patent),从字面上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专利”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在现代,专利一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干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而颁发的一种文件,这种文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一定时期内产生这样一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般情况下他人只有经专利权人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1、申请专利是一种法律程序,申请专利的发明人要想快而稳妥地获得专利权,取得法律上的保护,可委托专利事务所的专利代理人为你提供法律和技术上的帮助,发明人一旦与专利代理人建立委找代理关系,专利代理人则是你的技术顾问和专利律师。
2、发明人与专利代理人建立代理委托关系后,应按照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撰写专利文件所必须的详细技术资料;详细技术资料包括发明创造的目的、新旧技术对比、主要技术特征及实施发明创造目的的具体方案,以及能说明发明创造目的的图纸等。
3、如发明人不会制图或不能提供必须的详细技术资料,可直接向专利代理人口述,专利代理人可根据发明人的发明意图为你完成专利申请的全过程,直到获得专利权。
4、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的程序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咨询: 1、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签定代理委托协议 此时签定代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三)技术交底 1、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 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造的内容,帮助专利代理人充分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
(四)确定申请方案 1、代理人在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基础上,会对专利申请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断,对专利授权可能性很小的申请将建议申请人撤回,此时代理机构将会收取少量咨询费,大部分申请代理费用将返还申请人。
2、若专利授权前景较大,专利代理人将提出明确的申请方案、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条件下开始准备正式的申请工作。
(五)准备申请文件
申请国际专利保护需要怎么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发明人将自己发明的物品提出申请专利的时候,是需要对物品的一个说明书等等进行提交。
那么专利国际申请的流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必须对发明的内容加以说明,并具体指出要求保护的范围。
必要时还要附具图样对其发明加以解释。
发明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必须向专利局提交: (一)说明书; (二)图样; (三)宣誓书或声明书; 其中最重要的是说明书。
申请人的说明书中,应包括发明的名称,对发明的叙述,对制造及使用发明的方式、方法的说明,以及发明人认为实施自己发明的最佳方式。
对于上述情况,申请人必须如实披露,并应做到足以使一般具有专业技术的人能够实施发明的程度。
此外,申请人还必须在说明书中明确而具体地提出他所要求给予专利保护的范围。
由于申请的内容相当复杂,如果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往往会被专利局驳回,因此,发明人一般都委托专利律师或专利代理人代为申请。
(一) 授予国际专利的原则: 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
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
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
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最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种原则。
所谓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二)专利审查程序: 各国对专利申请的审查有不同的要求,基本上实行两种不同的制度。
有的国家实行形式审查制,即只审查专利申请书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审查该项发明是否符合新颖性等实质性条件。
有些国家则实行实质审查制,即不仅审查申请书的形式,而且对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等条件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只有具备上述专利条件的发明,才授予专利权。
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实质审查制。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途径及所需文件一、巴黎公约途径:在中国申请后,在第一在先专利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届满前向韩国工业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受优先权的待遇,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申请所需文件及信息: (一)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二)申请信息: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申请国家,联系人等; (三)如果要求优先权,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可以在申请同时或自优先权日起提交)。
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途径:PCT专利申请是《专利合作条约》的英文缩写,是有关专利申请的国际条约。
根据PCT专利申请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申请,指定向全球几乎所有国家申请专利,即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在自优先权日起内向KIPO局提出进入申请。
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一)提交的原始申请文件及PCT请求书或已公布的PCT申请小册子; (二)国际检索报告; (三)按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提出的修改过的权利要求(如有); (四)国际初审报告,按专利合作条约第34条修改的申请文件(如有)。
申请人一般需提前定向KIPO局申请并委托代理机构启动翻译和文件准备工作。
韩国外观专利申请所需文件包括巴黎公约途径和直接向韩国提出申请途径。
“王致和”商标的维权
4月23日,位于德国慕尼黑的巴伐利亚州高等法院就“王致和”商标侵权案二审作出裁决,禁止德国欧凯公司使用“王致和”商标,责成其撤回在德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王致和”商标。
“王致和”二审胜诉为中国企业海外维权发出积极信号,唤醒更多正走向国际化的中国企业增强商标意识和维权意识,善于利用国际游戏规则和所在地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致和”商标侵权案是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在海外被侵犯的一个典型案例。
2006年,当计划开发欧洲市场的中华老字号北京王致和食品集团到德国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商标已经被德国一家名为欧凯的公司抢注。
后经商讨,王致和公司决定展开海外司法维权。
“王致和”一案只是冰山一角。
中国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到现在,共发生了2000多起中国出口商品的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案例,每年无形资产的损失达到10亿元人民币。
英国《金融时报》4月22日在其头版报道,有人在加拿大抢注60家知名中国企业的商标,并惊呼“中国企业正成为海外商标侵权的受害者”。
商标权是知识产权重要的一部分,跨国企业普遍对此予以高度重视,针对商标权的司法案例,经常是海外媒体报道的热点内容。
如今,随着中国企业的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跨出国门。
伴随而来的是,不少中国企业的商标被境外企业或个人抢注,其合法权益遭到侵害。
客观而言,与外国企业相比,许多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显淡薄,很少到海外去为自己维权,对打官司更是望而却步。
时至今日,“王致和”商标侵权案被一些海外媒体称为“中华老字号海外维权第一案”,显示中国企业海外维权的标志性进展。
中国企业要真正走向国际化,创造自主国际品牌,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首先是尽快在海外进行商标和标识注册工作,确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商标注册在很多国家遵循注册优先原则。
依据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是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的重要途径。
企业通过这一体系可获得所有成员国的商标保护。
据悉,2008年,国外企业通过《马德里协定》到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就有1.7万件,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而同年中国企业到海外申请商标注册为2059件,历年累计总数也只有8600多件。
数字的对比,表明中国企业的商标权意识还有待增强。
其次,中国企业要善于利用国际规则和所在地法律,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致和”二审胜诉说明中国企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大有可为。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中、外法律基本是接轨的,大家都依据几乎共同的游戏规则。
与中国法律类似,德国的商标法也规定,注册商标不准侵害他人的在先权利,这也是“王致和”在此案中一审、二审均胜诉的关键所在。
王致和公司聘请的德国律师沃尔夫冈·菲梭维特克就指出:“中国企业要有勇气在国外打维权官司。
” 第三,中国企业须认识到中外法律、司法制度乃至文化上的差异所在,通过有效方式有理有节地保护合法权益。
比如,“王致和”商标在中国几乎妇孺皆知,但在德国,无论是法官还是一般人都很少知道这是个驰名商标。
因此,在“王致和”商标侵权案中,菲梭维特克向法庭证明“王致和”是著名的商标,其标识头像并非欧凯公司所主张的只是一个“通用的古代中国士兵”。
这一立场得到法庭认可,为“王致和”赢得主动。
某人领域的创意能申请专利吗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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