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证书能带几个人,发明专利证书的作用,实施专利的形式有哪些?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发明专利证书能带几个人,发明专利证书的作用,实施专利的形式有哪些?
发明专利证书能带几个人,发明专利证书的作用
发明专利证书能带一个人及以上,专利的相关法规条例并没有对发明人的数量有限制,可以根据发明的实际人数写上去。
发明专利证书的作用主要是保护企业或者个人的智力成果不被剽窃,对于鼓励创作起到非常积极的意义。
发明专利证书能带一个人及以上,专利申请对申请人数量、发明人数量是没有限制的。
第一发明人的位置最重要,第二、第三有一些意义,后面的就只剩下名义上参加过项目的意义。
申请人的数量会影响申请费的多少,一个人申请,申请费减免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是减免70%。
发明专利证书的作用主要如下: 1。拥有一项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成果,而不怕“泄密”,不怕因本单位技术人员的“跳槽”使技术成果流失。
2。增加了无形资产的存量,提高了企业的品位。
3。可独家“垄断”专利产品销售市场,独自实施专利,获得经济效益。
4。通过转让专利技术或实施专利许可,获得经济效益。
5。可以利用专利技术作为产品宣传的卖点,提高产品档次。
6。专利的数量达到具一定时,可申请科技企业享受政府税收、出口贸易等优惠政策。
7。专利证书是专利申请经审查合格后,由专利局发给专利申请人的法律证明文件。
实施专利的形式有哪些?
一、专利的实施,可以采用多种形式。
(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 实施发明创造是专利权人的首要任务。
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就是使用其技术设备和技术力量生产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制造专利产品,使其发明创造从智力成果转变为物质产品,把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增加经济效益,提高技术水平,促进社会发展。
(2)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 专利权人除了自己实施其专利外,还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
这里指的是通过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达到专利使用权的有偿转移,由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3)强制许可实施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通过行政申请程序直接允许申请者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并向其颁发实施有关专利的强制许可。
类似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申请者发放了一个许可证,申请者据此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而实施其专利。
世界各国特别是欠发达国家的专利法中普遍都有强制许可的条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对强制许可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强制许可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阻碍科技进步,损害国家或者民族的利益,是一项对专利权进行限制的制度。
强制许可是相对于专利权人的自愿许可而言的。
自愿许可是专利权人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与被许可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权人作为许可方,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中可以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被许可方也同样有利可图。
而强制许可则是违背专利权人的意愿,是用国家的行政力量强制专利权人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
二、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和类型: 我国《专利法》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三、一般情况下,实施强制许可需要遵守的条件是: 1。必须是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
具备这些条件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实施他人的专利。
2。必须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请求许可实施其专利,实际上是交换关系,应当遵守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和经济规律,以第三者站在公平合理的立场上判断是否是合理的条件。
3。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四、实施强制许可的类型有: 1。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紧急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紧急情况。一般是指发生战争、社会动乱、自然灾害以及经济发生严重危机等情况。
专利权虽然是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或者说独占权,但专利权人的利益应当服从于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2。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是指根据专利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采取的一种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制许可制度。
这种许可又称为“交叉许可”。
《专利法》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以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也有赖于前—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在依照上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这一条法律规定的意义在于,在现实生活和专利实践中,有时前一项专利与后一项专利是相互依存的,如果两个专利权人互不相让,不能以合理的条件签订实施许可合同,那么,这两项专利都无法得到实施,其结果不仅对专利权人不利,而且也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使前后两个专利都能够得到实施,专利法规定了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
3。其他类型的强制许可
申请国外的专利必须先在本国申请吗
在我们国家,申请专利很重要,也对企业发展很有帮助。
为了将企业品牌走向国际,很多企业会考虑申请国际专利,不过对于没有经验的朋友来说,就需要先了解国际专利的申请方式有哪些?那么,国际专利申请方式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巴黎公约方式 申请人可以根据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享有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必须在优先权日期截止前按照不同国家的要求准备申请文件,委托当地专利代理机构,递交专利申请。
2、专利合作条约方式(简称“PCT”) PCT于1978年1月24日生效,并于1978年6月1日在最初的18个缔约国开始实施,旨在简化在多个国家取得发明保护的手续,并使之更加经济。
3、双边协议或对等(互惠)原则的方式 如果中国申请人希望在巴黎公约成员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协议,或对等原则处理。
1、一个或少数国家选择巴黎公约 当申请人仅需向一个国家或者少数几个国家申请专利时,利用巴黎公约途径是适宜的。
由于国际专利申请途径选择性较强,所以我国企业海外专利布局能力不断增强,2017年,年度提交国际专利申请100件以上的国内企业达到44家,较2016年增加18家。
2、多个国家选择PCT途径 当申请人希望以一项发明创造得到多个国家(一般在5个国家以上)保护时,可通过用PCT途径是适宜的。
因为通过PCT途径仅需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份国际申请,免除了分别向每一个国家提出国家申请的麻烦。
必须首先同时在中国申请专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个人或单位作出发明创造后可以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国家申请。
然后, 在优先权期限内提出国际申请, 并要求优先权。
这样,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考虑是否有必要向外国申请专利, 通过什么方式提出申请, 以及为提出申请进行必要的准备。
发明专利证书能带几个人,发明专利证书的作用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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