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专利申请实审后公开多久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专利申请实审后公开多久
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随着国际贸易的开放,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交流的加深,我们的产品也要从国内走向国际,尤其是欧洲国家,而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专利权的纠纷。
对于这一点我们不要因为不明情况而吃亏,所以要多了解国外的专利程序。
那么,欧洲专利局异议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异议程序包括书面程序、听证程序,以及最终的异议处理程序。
1、书面程序:申请人首先要提交异议通知。
2、听证程序:听证后,一旦异议部门(OD)认定书面程序的时间过长,就会以听证会的形式传唤双方参加口头审理。
传唤书中包括异议部门的对该异议依据的临时意见,通过这份文件,双方都可以推测到可能的结果。
听证通常情况下会在荷兰海牙或德国慕尼黑按照数量平分进行。
除了双方代表,异议人和专利权人以及其他任何感兴趣的人都可以参与。
专利权人可以参加,但这不是强制性要求。
同时,异议听证也是公开进行的。
通常听证程序从早上9点开始直至傍晚,异议部门逐一提出问题,并听取双方论证。
在对每一个问题做出判断之后,才会进入下一个问题的听证。
听证结束之后,异议部门会将听证结果以口头形式发布。
3、最终的异议处理程序:听证结束时,异议部门会口头发布听证结果,然后在结束后的1-2月内发送详尽论述的书面判决和听证记录。
专利异议结果通常是被撤销或者继续维持授权,但更多结果是在专利修改后继续维持授权。
同样,异议也是可以通过上诉系统来进行救济。
如果异议结果是需要专利经过修改之后再维持,那么专利权人需要在三个月内将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翻译成法语和德语,并且在特定国家重新办理专利生效。
发起异议程序的官费只需要815欧,但是对一个完整的异议申请,提出官费的费用只占到很少一部分,大部分的费用则用于准备异议依据和研究现有技术文献,比如通过专业的检索服务来对相关的现有技术文献进行检索。
这个过程中的具体费用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准备和提交异议依据的费用为4000欧,而上文所述的4个月一轮的额外答复费用,可能在2000-4000欧之间。
当然,这个费用不是必须的,只有在异议人申请了相关程序之后才有可能需要这笔费用。
整体来说,参加听证的费用(包括旅费)通常在4000-8000欧之间,但是如果异议人认为通过书面程序进行必要的论证与异议就可以稳妥解决问题,就没有必要再参加听证。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申请实审后公开多久
专利在许多人眼里都是特殊的、技术性高,其实在国民综合素质的今天,普通人也可以做出好的技术,然后申请专利。
但是专利申请审查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对于许多人来说他们需要具体了解流程。
那么专利申请实审后公开多久?下面由小编为您解答。
我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即,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
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获得专利授权书。
因此,发明专利从提出申请到最终授权通常都要1年半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
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
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授权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中的程序合法性
专利之所以无效,是因为相关部门对于专利审查没有通过,但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被宣告无效的情况下,行使一定的权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那么,本文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专利无效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的请求。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如下几种: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5条的规定,即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授予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不具备专利法第23条关于新颖性的规定;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或者第4款的规定,即专利说明书没有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施或者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5、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所作的定义性规定; 7、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第1款规定,就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权; 8、申请人主体不合格。
1、是否应当通知当事人出席口头审理而没有通知; 2、是否应当回避的审查员没有回避或者没有参加口审的审查员却参加了审查决定的作出; 3、当事人出庭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授权是否有瑕疵,双方当事人对出庭人员有异议而没有被复审委员会接受等。
被告在行政处理案件的过程中,程序是否合法是这类行政案件审理的关键问题,也是代理人在诉讼中的代理要点之一。
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更多关于 专利申请实审后公开多久 的资讯,可以咨询 乐知网。
(乐知网- 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聚焦 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业务)。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