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不完全等于知识产权吗?
商标用来标记商品或者服务的显著性标志,一旦申请注册,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而且也为申请人提供法律保障。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商标注册并不是一劳永逸的,知识产权才是最重要的。
明明已经取得商标权,但是依然被控诉侵权,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商标申请人应该使用没有权利纠纷的标记注册使用。即便是在需要他人提供标记进行注册的时候,也应该仔细确认该标志的来源和知识产权。
2、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体现,并不是最终证明知识产权的武器。目前法律承认的证据包括:使用该标志的发票、使用该标志发表过的论文/杂志/展会/广告/合同等。所以即使您注册了商标,但是如果他人有在先使用证据,那么您的商标很可能被提无效宣告,甚至被起诉。
3、商标权是私有权利应该自主主张。商标局有审查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的义务,但是并没有核准某个标志是否侵犯除已注册商标外其他标志的合法权益。换句话说,如果某个标志是您的设计思路,那么他人如果在没有经过您同意的情况下注册商标,您可以提出异议或者无效。
4、商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是造成侵权事件的主要原因。商标代理机构应该秉承不隐瞒、不欺骗的服务态度为申请人服务,显然上述代理机构并没有做到,找一家负责人的商标代理机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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