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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初审原则有哪些?,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步骤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实用新型专利初审原则有哪些?,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步骤

实用新型专利初审原则有哪些?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一)申办对象资格1、受理申请人(专利权人)或代理机构代理的涉内案专利费。

2、不受理涉外专利或涉及PCT专利的专利费(涉外专利的专利费是指非中国籍的专利申请及港、澳、台的法人专利申请的有关费用)。

3、受理专利费用的种类:(1)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含文印费);(2)专利申请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3)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4)专利登记费(含印花税);(5)专利年费;(6)专利年费的滞纳金;(7)专利恢复权利请求费。

(二)申办手续受理申请人面交、或者银行、邮局汇寄的专利费用。

专利费用缴款日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确定。

1、面交专利费用的,面交当日作为缴费日,缴费人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缴费清单为记帐凭证。

2、通过银行汇款的,以汇出日作为缴费日,以银行汇款单及汇款清单为记帐凭证。

银行汇款单中缺少必要缴费信息(专利申请号及费用种类),以收到正确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

3、通过邮局汇款的,以汇出日作为缴费日,以邮局汇款单复印件为记帐凭证。

邮局汇款单中缺少必要缴费信息(专利申请号及费用种类),直接办理退款,退款后不再保留原汇款日。

4、收到当事人缴款后,使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供的计算机收费系统记帐,并打印收据一式四联,第一联和第三联寄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第二联面交或寄交缴费人,第四联与记帐凭证合订一处。

(三)办理程序1、申请人按缴费清单内容填写缴费信息。

2、代办处按缴款人提供缴费信息,收取费用打印收据。

3、由缴款人核对打印出的缴费收据及款项。

4、代办处于次日将缴费收据的第一联和第三联寄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同时将缴费信息电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排除仅起功能、效果作用,而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中看不见或者不对产品产生美感作用的设计内容。

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由此产生判定是否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视角问题。

从整体、综合方面进行观察判断。

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进行侵权判定。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步骤



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针对当事人的发明创造,是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专利的,专利的申请有严格的程序,那么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步骤?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分三个阶段:即申请、审查、授权三个阶段。

第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材料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二、实用新型专利审查阶段。

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

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补正。

同时审查员会针对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进行审查,若存在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户的,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第三、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阶段。

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此阶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实用新型___________ 名 称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代表)___________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 ______ 姓名或名称 _________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____ 邮政编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地址__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 专利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构 名 称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机构代码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姓名______ 代理人证书号_______电 话_______ 分案申请 原案申请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案申请日_______ 要求优先 权声明在先申请国别在先申请日在先申请号 不丧失新颖性 宽限期声明

试论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的区别



试论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的区别 王双厚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组合,商标保护的是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要素的组合。

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侵权判定具有一些共性的原则,如对类似产品或商品的划分以及整体观察、要部观察等侵权判定原则,但在对二者进行侵权判定时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本文所探讨的就是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的区别。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富有美感的工业设计,从这种意义上讲,更接近于著作权,而商标保护的一种标识性权利,保护的最终目的是防止消费者对商品发生混淆,由此,形成了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侵权判定基准上的本质区别。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基准是,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之间的整体视觉效果是否相近似,如果相近似,则构成侵权;商标侵权判定基准是,被控标识与商标相比是否有可能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如果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则构成侵权。

混淆在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侵权判定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对于商标侵权判定,如果被控标识与商标造成消费者混淆,则一定构成侵权,反之,一定不构成侵权。

有的时候即使被控标识与商标相近似,但是如果没有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仍不构成侵权。

比如,“杉杉”和“彬彬”两个商标属于相近似商标,“杉杉”在先,“彬彬”在后,但是“彬彬”和“杉杉”的专卖店总是比邻而居,各自有不同的消费群体,均为驰名商标,两个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彬彬”对“杉杉”商标不构成侵权[1]。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如果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造成消费者混淆,则认为二者的差别对整体视觉效果相近似,一定构成侵权,反之,则不一定不构成侵权。

也就是说,有的时候即使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但仍有可能构成侵权。

比如,被控产品是一个双门消毒柜,外观设计专利是一个单门消毒柜,二者一个是双门,一个是单门,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但是二者的边角、门把手等部位相近似,由于消毒柜的边角、门把手等是易见、创新部位,根据外观设计侵权判定基准,认为二者的整体视觉效果相近似,构成侵权[2]。

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以前具有共同的侵权判定原则,即隔离对比原则、整体观察原则、要部观察原则。

国家知识产权局2004年6月12日对审查指南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外观设计专利相近似判定的隔离对比原则,这也意味着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不再适用隔离对比原则。

笔者认为,这种改变是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基准密切相关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基准是整体视觉效果是否相近似,而不是是否构成消费者的混淆。

外观设计专利更接近于版权,当判定两个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时候,一定是将两个作品进行直接对比,而不会隔离对比。

尽管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侵权判定都有整体观察原则和要部观察原则,但在具体适用时二者是明显不同的。

在商标侵权判定中,要部观察原则是对整体观察原则的一个补充。

首先将被控标识与商标进行整体上的对比,在此基础上,找出最能吸引消费者的部分确定为要部,再进行比较,比如当商标为文字与图案的组合,图案最具有显著性,可以确定图案为要部。

而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整体观察和要部观察只能择其一。

原则上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定适用整体观察原则,只有那些在使用状态下相对于其他部位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明显强烈的部位可以适用要部观察原则,比如,以特定方向朝向使用者的产品,如壁挂式固定信箱,其在使用状态下能够看到的部位相对于看不到的部位(如壁挂式固定信箱的背面)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明显强烈[3]。

另外,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的侵权判定除了在判定基准和判定原则上存在区别外,由于外观设计专利与商标保护内容的不同,在一些具体的判定方法上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比如,在商标侵权判定中,会考虑构成商标文字的含义,如果商标是cyclone(旋风的意思),被控标识是tornado(也是旋风的意思),由于二者含义相同,构成侵权[4],而如果这两个词分别用在包装袋上,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则不构成侵权。

再有,如果商标是一个金鹰的图案,被控标识是金鹰文字,构成商标侵权[4],对于外观设计而言,也不构成侵权。

参考文献: 1 孙远征。知识产权法律原理和实证解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228 2 程永顺, 罗李华。专利侵权判定。专利文献出版社,1998:351-352 3 国家知识产权局2004年审查指南公报(第1号) 4 李国光。知识产权诉讼。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535 536

实用新型专利初审原则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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