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深圳专利骗子斗法(4),专利保护期届满之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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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深圳专利骗子斗法(4)
国家知识产权局早已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范本!我已带来一份;复印后填上就行,还草拟合同干什么呀!”边说我边将《专利证书》复印件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范本递给刘副总骗子。
“是这样的,易先生!我们是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不一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些条款是要改一改的!” “刘总!《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修改只是在其相应条款内增减内容,不能删去和增添范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吧,你们外资企业是在国内,还得服从国家法律法规嘛!” “这是我公司董事会决定的!这里已经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修改好了部份条款,咱们电话上已经商定好了的两项专利5000万元人民币不变;现在就一项一项地慢慢来核定,除了资金不打印上采用手写外,其余部份全草填好无误后打印,你看好吗?” 刘副总骗子提出应提供“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需5000万×7‰即35万元;由他提供上海市一家资询公司编制。
我说来之前巳说清楚了的,合同未拨款前我是一分钱都不会掏,如要提供“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可由你们先出在拨款时扣除。
我并指出上述三条不合理;刘副总骗子看已疆持便退让道:“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费用可就在拨款时扣除,但我公司是外资企业必须要“律师见证书”费用约需5000万×3‰即15万元。
” 我平静地给他讲:“搞专利的人都已经将所有的资金和精力投入进专利技术研究和试制专利产品去了,目前基本都是穷光蛋,那还有钱出《律师见证书》费用。
”刘副总骗子回答道“这也是我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你不出我无法向公司董事会交代。
” 我说道:“实在要我出;你才好交代!我就象征性地出一元钱好不好?其他专利权人也遇有类似情况!”刘副总骗子与我反复争论多次后只有退一步说“待下午律师来了,根据费用多少再填上合同,现在我们先将合同修改拟定好。
” 我心中有数反正这次的路费是白花费了,今天倒是要看看骗子还有什么鬼把戏;就同意并修改了他草拟的合同。
可接二连三打印的修改合同都出错,原来骗子们在条款上误导你没得惩时,他们就有意三番五次地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文字打错;在连续修改5遍后气得我忍不住了,于是在再次又等待打印时,当刘副总骗子正天南地北瞎扯的时候;就与他谈起目前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得如何好的话题; 我讲到前不久由中央电视台播放的专题讨论节目,讲知识产权专利如何保护级了……,引起了他的重视;连问我是哪部门领导人讲的? 我痛快淋漓地道:“明年是专利法颁布二十周年,有中国知识产权局、高级法院、司法部的相关领导在电视上讲了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降低了判刑门坎。
” 他听得坐立不安脸色白一阵红一阵,说话也不流利了,急切问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悠闲地讲道:“如原来判刑标准是侵权金额15万元,现在是上5万元就可判刑。
” 刘副总骗子问道:“侵权金额咋个认定呢?” “如光盘10元卖出1千张、5元卖出1千张、平均售价为7.5元×库存5千张库存=库存光盘计算价值3.75万元,侵权总金额为5.25万元就已够判刑标准了。
”刘副总骗子沉默不语…… 我继续津津有味道:“目前国内最大、最好的《阿里巴巴商务网络公司》诚信论坛栏目经常都有受骗案例和防骗措施发表,使我们网友増加了许多防骗知识,让人受益非浅;不是说我们就不会受骗!而是增加知识后能够少受骗或不受骗!至少会将受骗损失降到最低!!!” 这一席话让刘副总骗子听得目瞪口呆,沉思半天未回过神来;正在这时我同伴从医院回招待所后按照约定时间给我打电话来,时间已近中午,我说就只好下午再来谈专利转让合同,然后就回“边防招待所”去向同伴叙述上午的经历过程。
专利保护期届满之后怎么办
专利是大家都比较熟悉的了,我国专利保护也是有一定期限的,起始日是专利的申请之日,那么专利保护的范围包括什么?专利保护期限是多少年?专利保护期届满之后怎么办?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专利保护的范围包括什么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
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除此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专利保护权是不被认可的。
3、专利保护的期限: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是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是10年。
专利保护期限届满、未缴付年费或主动提出放弃,专利权不再受到保护。
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前序部门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题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应当写明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
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与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4、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申请外观设计不要求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图片或照片。
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是: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相同的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具体功能有所不同。
二、专利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
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从其用词上我们看出,其实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申请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
终止日期在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在这两种情形出现时专利终止,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时,保护自然结束。
三、专利保护期届满之后怎么办 专利保护期届满后不能延续申请,只能进入公共领域,归人类所有。
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这三类。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很遗憾,专利期限届满后是不能延续的,该专利进入公共领域,归全人类所有,谁都可以使用。
如果是具有长期经济性的,建议去申请进行商业秘密保护,而不去申请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具备的条件
对于外观的专利当事人如果创作发明了想要受到法律保护的就是需要进行专利的申请的,在专利申请的时候就是有着一定的条件的。
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外观设计专利具备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实质条件是: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其中,适于工业上应用,可以认为是对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的实用性的要求。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
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
对“专利”这一概念,尚无统一的定义,其中较为人们接受并被我国专利教科书所普遍采用的一种说法是: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
它是由专利机构依据发明申请所颁发的一种文件。
这种文件叙述发明的内容,并且产生一种法律状态,即该获得专利的发明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得到专利所有人的许可才能利用(包括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等),专利的保护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
我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独占”与“公开”,以“公开”换取“独占”是专利制度最基本的核心,这分别代表了权利与义务的两面。
“独占”是指法律授予技术发明人在一段时间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公开”是指技术发明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权的回报而将其技术公之于众人,使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有关专利技术的信息。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
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
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与深圳专利骗子斗法(4)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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