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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最关键的流程是什么?,发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专利申请手续过程如何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申请最关键的流程是什么?,发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专利申请手续过程如何修改与撤回?

专利申请最关键的流程是什么?



申请专利的流程是: 一、申请阶段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所需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二、审查阶段 1、初步审查: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

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初步审查主要核查(1)申请文件是否齐备;(2)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3)费用是否缴纳。

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2、实质审查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

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

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3、授权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印花税。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

以上是对专利申报费用流程的回答。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专利申请手续过程如何修改与撤回?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专利申请手续过程如何修改与撤回? 专利申请的修改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各有哪些修改要求与区别?申请的撤回又有哪些规定?下面 为您分析下: 1、专利申请的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专利申请手续过程中,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或在对专利局第一次实质审查意见作出答复时,可以主动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不过,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

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发明创造名称、摘要或请求书的明显错误可以予以修改,并通知申请人。

2、专利申请的撤回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3年内,不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该发明专利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3、专利申请主动撤回要办理的手续和条件 授予专利权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主动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

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作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表格。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是专利局统一制定的一种表格。

声明要逐项填写,要写明发明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要有声明提交人,即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的签章。

) 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无论申请人是否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都必须出具申请人签章同意撤回申请的证明材料。

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两人以上的,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时,应当提交经全体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

撤回专利申请声明经审查合格后,作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当撤回手续不合格时,则会给申请入一份“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主动撤回专利申请是申请人的权利,提出时可以不说明撤回理由据法律程序中不得反悔原则,撤回专利申请一经生效,申请人不得要求撤回该声明,该申请即告结案。

4、专利申请的撤回有哪些具体规定? 专利申请一经撤回,申请人及其继受人不得再有要求恢复。

发明专利申请在进行公布准备程序以前撤回的,撤回以后不再公布,但在进入公布准备程序以后撤回的,申请将照常公布。

公布准备程序一般从申请日起第15个月开始,但有提前公布请求的,从形式审查合格起即进入公布准备程序,有优先权请求的,从优先权日起第15个月进入公布准备程序。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办理专利权授权登记手续以前提出。

在办理登记手续以后,专利局立即进入公告准备程序,申请人即使提出要求撤回专利申请,专利局也将照常公告授权,并出版专利说明书。

发明专利申请在公布以前,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申请在办理登记手续以前撤回的,专利局应当对其申请案卷予以保密;并且按照公布及公告以前的申请案卷一样进行管理,直至案卷销毁。



PCT国际检索的目的及范围



PCT国际检索的目的及范围 PCT国际专利检索的目的及范围。

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从名称上可以看出,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

那么PCT的主要目的及范围是什么呢?下面【北京 公司】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PCT国际检索的目的 PCT国际检索的目的在于找到申请技术方案相关的现有技术,并对原始申请提供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及工业实用性的初步、无约束力的意见。

在PCT国际专利检索阶段,国际检索单位将作出国际检索报告(或者宣布不作出国际检索报告)以及书面意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国际检索单位的检索结果以及关于可专利性的初步意见,对指定局没有约束力,仅起参考作用,但申请人可以参考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评估获得专利的可能性,决定是否进一步完善申请文件或者国际申请是否进入国家阶段。

PCT国际检索的范围 1、最低限度文献 国际检索至少应当检索PCT实施细则规定的最低限度文献。

最低限度文献包括: ①国家专利文献,自1920年之后颁发的法国、德国、俄罗斯(或者前苏联)、瑞士、英国、日本、韩国、美国专利及公布的申请,以及1920年以后在任何其他国家用英、法、德或西班牙语公布的专利申请或颁发的专利; ②公布的国际申请、地区专利和申请、发明人证书申请和发明人证书; ③经各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局同意的其他公布的非专利文献。

中国专利文献目前暂不属于最低限度文献,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国际专利检索时,除了检索最低限度文献外,还可以扩展检索中国专利文献及其他文献。

2、国际检索的领域 国际检索应当覆盖可能包含与发明有关的所有技术领域,并应在所有检索文档的基础上进行。

因此,不仅应检索发明所属分类的技术领域,还应检索与该发明类似的技术领域,而不管该近似的技术领域分类在哪个领域。

在任何特定的申请中,对于什么领域应认为与发明类似,应根据该发明的必要实质性功能或者用途来考虑,而不仅是根据该国际申请中明确写明的特定功能求考虑。

国际检索应当包括通常被认为与要求保护的发明主题的全部或者部分特征等同的所有主题,即使在其细节方面国际申请所描述的发明与上述主题并不相同。



专利申请最关键的流程是什么?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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