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形及目的都有哪些?,韩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时起到领证,韩国
今天,乐知网小编 给大家分享 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形及目的都有哪些?,韩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时起到领证,韩国专利申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形及目的都有哪些?
在现在这个专利如此重视的时代,对于专利国家还是有着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其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就是专利的强制许可,很多人都不知道专利强制许可的目的是什么。
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形及目的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形及目的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强制许可,是适用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不适用外观设计专利。
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强制许可有以下几种: 1、在法定期间内未制造或者未使用其专利的强制许可。
专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公道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 未能在公道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这一条可以理解为专利主管部分实施 强制许可的正常条件。
具体来讲,实施强制许可应当具备:一是申请人具备实施该专利所必须的条件;二是申请人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一定的报酬;三是只有当申请人在公道长的时间内,仍不能获得这种许可时,才能实施强制许可。
2、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益的目的,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 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这一条可以理解为非正常情况下实施强制阻抗的条件。
专利权固然是一种独占权,但是任何权利都不是尽对的,都应当服从于国家和民众的利益,因此,在国家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下,为了国家、民族、人民大众的利益,授予专利局作出强制许可的决定是符合立法意图的。
3、专利依存关系的强制许可。
是指根据专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而采取的一种有利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强制许可措施。
专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 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技术上先进,实在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专利局就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该条还规定:“在依照上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况下,专利局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强制许可。
”可见,这种强制许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两项发明创造或者实用新型必须互相依存、或者后者比前者先进,或者前者影响后者的实施;二是要求实施强制许可的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公道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实,然后由专利局作出强制许可决定。
二、专利实施许可的类型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照许可范围不同,可以分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等形式。
1、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合同范围内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
让与人不得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再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
否则即为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合同的受让人在合同规定的地域范围、期限或方式内享有使用让与人的专利技术以制造、销售产品的权利。
让与人不得在已经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就同一专利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但是,让与人保存自己在该范围内实施专利的权利。
所以,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是让与人和受让人分享 专利实施权的协议。
当事人订立的排他实施许可合同,也不影响国家根据《专利法》第14条的规定行使指定许可权。
3、普通实施许可合同 普通实施许可合同是最常见的专利实施许可方式。
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答应受让人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保存自己实施和答应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的权利。
三、专利强制许可的目的是哪些 专利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那么实施强制许可需要哪些条件呢?我国《专利法》规定,强制许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
这里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
具备这些条件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实施他人的专利。
必须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请求许可实施其专利,实际上是交换关系,应当遵守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和经济规律,以第三者站在公平合理的立场上判断是否是合理的条件。
最后,请求被许可的单位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九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形及目的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
专利实施许可是专利权人对自己权利的一种处分,但是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有很多,过程也比较麻烦,还需要登记,如果有疏忽,很可能会引发纠纷。
韩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时起到领证,韩国专利申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韩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时起到领证,韩国专利申请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问:韩国专利的分类和审批有哪些规定? 答: 韩国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韩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20年之日”为止。
关于农药或医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保护,最多延长5年。
采用审查制度,自申请日起5年内向韩国政府请求实质审查,请求实审之日起25个月内审查。
韩国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从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10年之日”为止。
采用注册登记制度,向韩国政府提出申请后约3-6个月可领证。
韩国外观设计专利权于授权登记日起生效,截止于登记之日起15年。
韩国政府对外观设计专利审查采用外观设计审查登记制度和对一些特定物品的外观设计无审查登记制度并行的方法。
问:韩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时起到领证,一般而言,需要多少时间? 答: 在无法找到既有先前技术来驳回申请时,从实审请求日起,约需10个月的时间,申请人即可收到由韩国专利局所发出的授权通知书或OA。
问:韩国实审的费用是依权利要求的项次收费吗? 答: 提出申请时仅缴交基本费即可,但请求实审时,则除了基本费外,尚需按专利申请范围的项数来收费,项数多者费用亦提高。
问:韩国专利申请是否禁止多项附属项? 答: 多项附属项下的从属项不可再有多重附属项。
专利的申请号的功能有哪些?
随着中国企业越来越重视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力,不断对科技研发加大投入力度,中国企业的先进技术越来越得到世界的认可,为了突破发展瓶颈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中国企业更加重视专利技术的价值,为保护自身利益申请专利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
下面我们来介绍下专利的相关知识,专利的申请号的功能有哪些? 申请号是确定发明创造申请受理的标志。
申请号通常用于各工业产权局内部各类申请和审批流程中的文档管理,也是申请人与其进行有关专利事务联系的依据,如申请文件的补正、各种通知的答复、各种费用的缴纳、异议或无效请求的提出等都以申请号为依据。
申请号还经常是引证同族专利中所有文献的惟一标识。
专利强制许可的情形及目的都有哪些? 的介绍就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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