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知识

商标驳回复审的成功率大吗?

 
如果是禁止性的理由被驳回,则一般不建议复审。如果是相对驳回,则要具体分析。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有些内容不能作为商标申请,如果是因为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的驳回,那么不建议复审,复审成功率基本为零。
 
1、第十条: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
 
2、第十一条: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3、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
 
4、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
 
如果是因与在先商标权利相冲突造成的驳回,即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则可以根据驳回决定所记载的情况,经过分析后进行复审。这种情况下复审成功率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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